中共中央网信办1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打赏功能部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网络平台不得对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开放打赏服务。
中共中央网信办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共计11条。条文内容在「打赏规则」、「打赏营利权限开通」、「打赏限额功能」、「打赏提醒功能」、「打赏金额排名」、「打赏交互」、「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异常打赏识别处置」、「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创建常态化治理机制」等部分细化规范。
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部分,要求网络平台不得对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开放打赏服务;对超过八岁、未满16岁未成年人开放打赏服务,应先征得监护人同意;对16岁以上未成年人开放打赏服务,应先征得监护人同意或核验收入证明。
中共中央网信办通过「答记者问」表示,打赏是目前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不过也衍生出诱导、诱骗打赏等问题,有些网络平台的打赏功能与玩法未有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导致打赏乱象丛生,有必要推出管理政策。
中共中央网信办指出,这波规范特别注重诱导、诱骗未成年人打赏、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问题,结合去年展开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项目行动经验,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让这份政策要求更能符合实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