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因海航航班提前10分钟起飞提告并获和解,海航赔付住宿费,且多家航司受此影响取消15分钟退改门槛。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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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引发全网关注的「大学生起诉海航航班提前10分钟起飞」一案,近日迎来重大新进展。19岁的大学生小胡在与航空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后提起诉讼,日前双方已达成和解。海南航空赔付了小胡的住宿费用,并承诺在今年7月30日前调整相关服务规则。对此,海航官方则表示不予置评。
贵阳晚报报导,这起诉讼成功撼动长年以来的航空业潜规则。受该事件影响,目前包括天津航空、春秋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已陆续取消「15分钟」的退改门槛,未来只要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航班提前起飞,不论时间长短,旅客皆能直接办理非自愿变更或全额退票,不再受限于过去的不合理条款。
回顾事件起因,小胡原计划于4月3日早上搭乘海航航班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不料起飞前数日,他接获通知航班将提前10分钟起飞。此变动打乱他搭乘首班地铁前往机场的规划,因而提出免费退改签机票,或由航司承担因时间变更产生的打车或住宿费用,但均遭海航拒绝。小胡于是在4月20日向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海航赔偿登机前一晚103.84元的住宿费。
海航当时辩称,根据其今年1月发布的运输总条件,航班提前10分钟属于正常航班,必须提前超过15分钟才符合免费退改签的标准。然而,小胡认为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承运人原因导致的变更应免费退改,且他购票使用的权益卡早于新规生效,不应受其限制。小胡强调,打这场官司不只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更是希望维护广大旅客的共同权益。
法律人士与业内专家指出,客票记载的起飞时间是运输合同的内核,航司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前起飞,无论时间多少都属于合同变更,在法律上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海航过去自行设置的「15分钟门槛」,本质上是混淆了民航局的行政统计口径,将其作为自身免责的盾牌,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这次大学生依法维权的做法,不仅成功争取到赔偿,更倒逼整个航空业回归契约精神。
小胡原订搭乘海航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航班,却被通知提前10分钟起飞,打乱行程后要求退改与补偿遭拒,因而提告。 双方日前已达成和解,海航赔付小胡的住宿费,并承诺在今年7月30日前调整相关服务规则,对外则表示不予置评。 业内认为航班提前起飞属航司单方变更合同,多家航司因此取消15分钟门槛,未来只要属航司原因,旅客可直接办理非自愿变更或全额退票。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