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五姬」成员之一的女星陈匡怡去年在脸书粉丝专页PO自拍照,入镜的黄姓学长私讯要求撤照未果,陈匡怡陆续发表文章指黄私生活荒淫、「真的很变态」、「肮脏的垃圾」等语,黄求偿新台币300万元(约9.97万美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败诉,陈匡怡免赔,可上诉。
陈匡怡2025年8月23日在粉丝专页发在饭局的自拍照,并写下「松松软软爱撒娇」,黄的头部也意外入镜。黄多次通过私讯要求撤下照片未果,便在自己脸书发表「真是奇葩,两年前吃一次饭也会有事,可能是需要媒体的关注吧」,声明「我是无辜的广告背板」等,媒体也有相关报导。
陈匡怡于2025年10月29日至隔年3月17日,在脸书发表多篇贴文,指黄根本「未婚」,并说「真遇到垃圾了,看看他的言行,想到他就想吐」、「他死了最好」、「真的很变态」、「肮脏的垃圾」等语。
黄认为陈匡怡恣意谩骂、侮辱及不实指控,是外界误认他的人格品德不佳,严重毁损他的名誉、贬损社会评价及人格尊严,提告请求陈匡怡赔偿300万元,并移除相关贴文、在脸书连续张贴判决全文30日,权限设为公开。
陈匡怡反驳,她是针对媒体报导、黄先前对她的侮辱和诽谤性言论,才做的「意见表达」,且她是因黄先有挑唆、侮辱性言论,她予以澄清回应,不能认定她有侵权行为,请求驳回诉讼。
北院指出,陈匡怡发表的自拍照中,左下角虽然有黄,但占比范围极小,且黄半脸、低头,没有明显特征入镜,难认有辨识性。再者,陈匡怡是知名演艺人员,黄也是从事原桶酒进口代理,曾以苏格兰麦芽威士忌协会台湾分会长身分接受媒体专访,也曾举办酒展以主持人身分和艺人共同受访,也是公众人物。
判决指出,虽然陈匡怡指黄「未婚」与事实不符,但两人私讯对话期间,陈匡怡曾问黄是否因有配偶而对照片感到困扰,但黄没有正面回答,认为陈匡怡已尽查证义务。
北院认为,本案争议涉及肖像权争议、男女交往分际及道德、媒体乱象等议题,属于涉及公众事务领域的事项,且两人都是自愿进入公领域的公众人物,为保障言论自由,纵使陈匡怡言论让黄感到不快,也难认有侵害名誉权的不法性,判决黄免诉,陈匡怡免赔。

源头是陈匡怡在脸书粉丝专页发布饭局自拍照,黄姓学长意外入镜后,多次私讯要求撤照未果,双方因此逐渐升高冲突。 黄姓学长向陈匡怡请求赔偿三百万元,并要求移除相关贴文、在脸书连续张贴判决全文三十日,且将权限设为公开。 北院认为照片中黄的辨识度低,且双方皆属公众人物,争议又涉及肖像权、交往分际与媒体乱象,属公众事务范畴,因此难认陈匡怡侵害名誉权。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