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龄犯罪问题近年在全球引发关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新规,进一步细化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核准追诉标准及「情节恶劣」认定条件,强调符合条件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充分表明「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央视新闻指,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此前,中国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下修至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者,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造成被害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应负刑事责任。
新规共15条,重点针对案件范围、「情节恶劣」认定及核准追诉程序等实务问题作出细化,并将「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界定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避免因罪名认定争议,导致重大暴力犯罪无法依法追责。
规定也进一步细化「情节恶劣」认定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称,认定时不能仅看犯罪结果,而须综合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对象、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判断。若属共同犯罪,则应依各参与人的地位及作用,分别判断是否符合「情节恶劣」。
规定明确核准追诉前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同时增加年龄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监护教育及被害人家属意见等应查明事项。
此外,规定创建由同级检察院受理、逐级审查,最后由最高检作出决定的机制,并明定未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不得提起公诉。苑宁宁表示,此举有助统一追诉标准,确保决定创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及程序合法的基础上。
规定同时强调「双向保护」原则,除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外,也要求加强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保障,兼顾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对于最高检决定不予核准追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依案件情况,建议有关机关依法将涉案未成年人送入专门矫治教育场所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中国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说,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核准追诉,充分表明「年龄不是免罪金牌」,检察机关将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
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相关规定,专门细化12至14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核准追诉标准、情节恶劣认定及程序要求,让追责依据更明确。 依现行规定,若已满12岁未满14岁者实施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造成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后可追究刑责。 新规要求逐级审查、由最高检作最终决定,并可依法采取逮捕等措施;同时也重视家庭、成长与监护因素,对不予核准者可建议送专门矫治教育场所。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