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女士以近600万元买下长沙一栋法拍精装别墅,收房时却发现多处装修被拆毁;法院终审撤拍并判退款,但款项至今未返还。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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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女士日前表示,2024年10月,她以近600万元人民币(约83.3万美元)的价格竞得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栋别墅。竞标前,法院拍卖公告明确标注该别墅「精装」。收房时,苏女士却发现别墅遭大面积破坏,地板、墙面、天花板等266处被拆毁,连马桶都被挖走,房屋已丧失基本的居住使用功能。
苏女士立刻拒绝收房,并就收房现况与拍卖公告严重不符一事提出运行异议,要求法院撤销拍卖、退还购屋款项。最后,虽然法院终审裁定撤销拍卖,但她说,还贷快两年了,仍无家可归。

综合九派新闻、都市快报、半岛都市报报导,苏女士2024年以596.27万元竞得该别墅,并于同年11月取得房屋所有权。2025年1月20日收房时,她发现中央空调、灯具、实木地板、暖通设备等固定装修被拆除,墙面、柜门及吊顶(天花板)亦遭损毁,经逐层逐间统计,损坏及拆除共266处。
苏女士其后提出运行异议,要求撤销拍卖并退还购房款。望城区法院最初驳回申请,长沙中院其后发回重审。重审后望城区法院再次驳回,苏女士再提出复议。
2026年6月23日,长沙中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望城区法院拍卖时未对房屋室内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实际状况制作勘验或现况调查笔录,拍卖公告所附照片亦是多年前的旧照片,未能充分反映拍卖时的真实状况,构成程序瑕疵,并撤销相关裁定及拍卖。
终审裁定于6月24日生效,要求望城区法院在指定期限内返还苏女士596.27万元。然而,截至8月26日,她仍未收到退款。望城区法院则解释称,相关款项已分配给债权人,案件目前仍处于运行状态。
苏女士说:「别墅首付款是我自筹的,另外500万元是银行按揭,快两年了,我一直在还贷款,却无家可归。」
报导指出,针对退款问题,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郑政昊律师指出,终审裁定已明确返还购房款的主体为望城区法院,并未设置须先向债权人追回款项的前置条件,法院不应将运行不能的风险转嫁给买受人。

她在2024年竞得别墅后,2025年1月收房时发现中央空调、地板、灯具等固定装修被拆,墙面与吊顶也受损,共266处,房屋已无法正常居住。 长沙中院认为,望城区法院拍卖时未对室内固定装修与附属设施做现况勘验,公告照片又是多年旧照,未充分反映真实状况,属程序瑕疵,因此撤销拍卖。 终审裁定要求望城区法院返还596.27万元,但法院表示相关款项已分配给债权人,案件仍在运行中。律师认为,法院不应把运行不能的风险转嫁给买受人。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