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日对被告人翟欣欣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欣欣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欣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极目新闻报导,2017年9月7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轻生。其留下遗书称,翟欣欣隐瞒婚史在婚恋网站认识他并闪婚,并以举报他个人漏税、名下公司灰色运营等为要胁,向他索要1000万元及海南房产。苏享茂轻生引发舆论沸腾,广大网友纷骂翟欣欣蛇蝎心肠。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与被害人苏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被迫支付翟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翟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坠楼身亡。翟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与苏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索取的是苏某个人财产。翟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据了解,今年1月21日,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2月17日晚,被害人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在其微博公开了当时在法庭上的发言。
苏享龙提到,自2017年案发以来,翟欣欣与其家人从未对苏家表示歉意,直到庭审当天才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稍早前,苏享茂家属代理律师表示,此案将择期宣判,翟欣欣被判无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争议焦点主要在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