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上海著名律师、公民记者张展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网络消息铺天盖地,作为上海公民如能参加旁听 ,感受一下张展这个“寻衅滋事”案审判,也是一堂难得的法制课。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之规定,张展案公开审理是必然的,带着美好的愿望出发了!
我家在上海浦西的松江区,早早起床,匆匆忙忙吃了点早餐,约同访民梁秀英,准备前往法院。
张展案堪称全国第一 ,影响世界,我们也有思想准备,即便不能旁听,对着法院大屏幕拍个照也是一个收获,也是一个纪念。
当我们乘地铁9号线到达扬高中路地铁站时(出站就是丁香路611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时间大约早上8:08,从9号线“杨高中路”地铁站刚出闸门,突然后面冲出个男青年,撞了我
,我回头看到他在拾地上手机。因已经出站台我管我,他却不让我走,说手机坏了要赔,我说我在你前面怎么撞你,他报了警,警察来了一起到警务室。
警察把双方隔开各做各笔录,我总揣摩“这青年人怎么敲竹杠啊?”我顺便问警察(警号009033)这人什么单位的?,警察说不能透露。(下面图片显示:这青年人向地铁警察诉说,我把他手机屏幕损坏了!)
笔录做好了,约09:25,警务室门开了,进来了佘山派出所警察(警号066129),一个戴着党徽的警察,随身两个保安。第一句话,要把我带走,我坚持你们程序不对,这是地铁公共场所,没手续我不会跟你们走的。有点象唇枪舌战,至少你一句我一句,约10分钟过去了,警察终于拿出事先准备的《传换证》,上面写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传换宋嘉鸿,我随手拍了个照,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从浦东到松江佘山,驾驶一个半小时,到了佘山派出所。经过一定检查程序后开始进入询问程序,又是警察做笔录。其中主要内容是,你近期网上发什么东西?我说,我发的东西基本上99.9%是监督政府依法办事,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话题一转,你来杨高中路做啥?我回话;去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接着又追问:去法院做啥?……警察没底的追下去了,我不得带着教育口气说,你们警察文化程度比我高,怎么不知道未发生的事情不能问不能查的?这叫做事实不存在,难道你们老师没有教过吗?没话说了!笔录结尾时警察叫我签字,我说你们冠我“寻衅滋事”,这四个字我不理解、不认可,同时也拒绝签字。
已经1:00多钟了,拿来一盒饭,总算辅警态度还算好,帮助热了一下。饭后警察说结束,送你回家,我说不要了,离开佘山派出所,此时下午1:40,历时5小时40分,对我对警察都是法律教育。
回想起来,没有进入法庭听听张展的陈述,听听律师精彩的辩论,真是一身的遗憾。同时,也教育了我,能进入法庭旁听,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中国公民的权利,张展开庭怎么会象《西游记》里唐僧西天取经一样,处处遇到妖魔鬼怪:
一、便衣暗中拦截,假装索赔手机,将我限制在地铁“警务室”,以做纠纷“笔录”为名”拖我时间,等当地警察赶来传唤,这不是“双簧计”吗?
二、警察当场出示《传唤证》借口到警所再给,我即用手机拍了个照,警察阻拦只能用照相机拍,不能用微信拍。由于不懂里面的“巧克”上当了,一上警车就收掉我的手机,等到传唤结束,打开相机里面《传唤证》照片被删除了!这不是“调包计”吗?
三、找佘山派出所领导要《传唤证》没说给,也没说不给,到今天纠缠在这新的纠纷中已经半个月了,警察离开了光明正大,就是阴谋诡计!
张展太冤枉了——又是四年刑!
上海维权者:宋嘉鸿2025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