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女星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其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案件近日于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原告指控,张柏芝过去收受逾4000万港币(约514万美元)预支片酬,却未履行拍摄多部电影及相关经纪合作内容,因而向她求偿至少1276万港币(约164万美元),并要求提供完整收入帐目数据。
张柏芝8日上午再次现身法院应讯。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律师指出她于两份书面声明中对部分内容前后不一致,并就合约细节进行多次追问。张柏芝多次以「不记得」、「未能确定」作答,甚至对律师提问内容提出反质疑,使审判长需介入提醒她直接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即可。
其间,由于部分追问涉及财务往来细节,张柏芝当庭情绪激动哭喊:「我两天没睡,对我真的很不公平!后面的媒体给我压力,所有事情都是假的!」法官则安抚她情绪并强调律师重复提问属法律程序一部分,需确保她明白文档内容。
张柏芝坚称,相关合约过程并非由她亲自处理,而是交由私人助手兼经纪人周静仪(Emily)负责。辩方也反质疑原告提出的「全球独家经纪合约」文档真伪,指该文档签名非张柏芝本人,甚至质疑对方制作假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