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NCT成员泰一(文泰一)涉嫌对中国籍女性游客集体性侵,他试图上诉但遭南韩法院驳回,今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定谳。
泰一以及共犯李某、洪某去年6月凌晨在首尔龙山区梨泰院某酒吧与被害人相识并一同饮酒,之后将被害人载上出租车带回家,并对醉到失去意识的被害人实施轮流性侵。
他们犯后试图串供脱罪,最后为了拚减刑不得不自首,并与被害女子和解。泰一在一审最后陈述中表示:「对于给被害人造成如此巨大的伤害,我感到最深的后悔与歉意。」他恳求:「若能获得宽恕,我会把这视为人生最后一次机会,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全力以赴,好好活下去。」
文泰一还曾被爆料,在开庭过程中强调现在自己没有工作,只能靠打工维生。
今年7月的一审与10月的二审皆判他要服3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们不服尝试上诉,最终被大法院驳回,现在除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外,还需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且5年内不得在儿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碍相关机构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