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失踪后,丈夫任金明多年寻找,最后通过以妻子涉嫌重婚为由提起告诉,促成法院介入,让被拐多年的郭小玲回到甘肃。这起跨越近40年的婚姻与拐卖事件近日受到关注,当年任金明为寻妻提告,郭小玲也因重婚罪被判刑;多年后,两人共同希望追究拐卖者责任,并申请撤销相关判决。
红星新闻报导,红星新闻日前采访郭小玲时,她拿出一把剪刀说:「你帮我拍一张手拿剪刀的照片。」她表示,38年前自己正是因为想买一把剪刀,人生轨迹被改变。
1988年6月,23岁的郭小玲从甘肃灵台县前往上良乡参加交流会,原本只是想看看热闹,并买剪刀回家裁衣服。途中,她遇到一名以贩售小商品为掩护、实际从事拐卖妇女的女子匡某英。
郭小玲回忆,匡某英当时对她说:「让我跟她去四川提货,来回3天,会支付我100元报酬,同时免费送我一把剪刀。」郭小玲表示,当时丈夫任金明帮人盖房子,一天收入约1.5元,因此对这笔收入心动。之后,郭小玲被带往山东临清,并以2000元价格卖给李某玲。她与李某玲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于1989年生下一名女儿。
据报导,任金明返家后发现妻子失踪,前往岳父及舅舅家询问,却得到「她不是在你家吗?」的回复。双方因误会产生冲突,并互相报警。
任金明说:「我怀疑郭小玲被她父母以及舅舅合谋拐走,他们则认为我拐了郭小玲或害了她。」他表示,当时双方缺乏信任,矛盾逐渐升高。
后来任金明得知郭小玲曾寄信回家,取得地址后寻求协助,但相关部门认为,仅凭信件无法判断她是被拐走或自愿离开。
任金明表示,后来律师建议他:「你就通过自诉的方式来起诉郭小玲重婚,这样能把她解救出来。」他因此开始学习法律知识,并提起诉讼。
1989年10月,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定,郭小玲已有婚姻关系,仍与李某玲以夫妻名义生活,构成重婚罪。郭小玲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李某玲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两人的非法婚姻关系解除。
1990年3月底,在法院协助下,郭小玲返回甘肃。她表示,当年自己曾20多次尝试逃离山东,但均未成功。
郭小玲说:「我从来没有说过那些话,那是他们编造的。」她表示,自己当时不识字,也听不懂当地方言,有些笔录内容并非她真实意思。
据报导,回到甘肃后,任金明与郭小玲共同生活多年,育有子女,但两人最终于2014年办理离婚。任金明表示:「我把我孩子的妈妈搞成一个犯人,而真正拐卖她的人却没事?」他认为自己对郭小玲有所亏欠,因此持续申诉。
报导指出,2012年,郭小玲被拐卖案件由临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警方以相关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为由撤案。
任金明与郭小玲其后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提出申诉,认为郭小玲是在被拐后与他人生活,不应以重婚罪处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驳回申诉,认为法院已告知双方关系不合法后,两人仍继续以夫妻名义生活。
2025年12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因为他多年寻妻未果,律师建议通过自诉重婚案引起司法介入。法院审理后认定郭小玲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遂判刑并解除非法婚姻,最终让她返回甘肃。 她在1988年外出参加交流会时,被匡某英以提货、给报酬和送剪刀为诱因带走,之后被卖到山东临清,与李某玲共同生活,并在1989年生下一名女儿。 虽然两人后来主张郭小玲是被拐后才与他人同居,不应以重婚论处,且警方曾立案侦办拐卖案,但因超过追诉时效撤案,检方也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而不予支持。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