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20日通过一项立法,将强制要求科技巨头,若其未能与当地媒体就其平台上的新闻内容达成商业协议,则须缴纳数百万美元的税款。
根据「新闻议价激励机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 NBI),除非这些公司达成协议,否则将对其广告收入征收2.5%的税款,而这些收入将直接分配给澳洲本地新闻机构。
该法适用于Meta、Alphabet旗下的Google、TikTok以及微软旗下的领英(LinkedIn),涵盖在澳洲拥有「重要」社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当地广告收入超过2.5亿澳币(约1.78亿美元)的企业。
若要避免缴纳这项税款,科技平台可通过在报告期结束前与至少八家不同的出版商达成协议。这些协议的金额将从其应缴税款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