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大前副校长任羽中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3195万余元,经自首与认罪后,被辽宁丹东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罚金260万元。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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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京大学副校长任羽中因受贿3195万余元(人民币,以下同),24日遭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60万元。46岁的任羽中曾为大学入学考试四川省文科状元,一路在北大获得博士学位,如今「从状元变成囚徒」,在网上引起不少唏嘘声。
央视新闻报导,任羽中1998年以高考四川省文科状元之姿进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先后取得北京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之后就留在北大任职。 2024年3月,任羽中出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兼秘书长,时年仅44岁,是北京大学历来最年轻的副校长。
然而,2025年9月17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任羽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12月8日,任羽中遭立案审查调查,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羽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026年3月25日,任羽中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指任羽中「靠校吃校」,于2006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学人事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195万余元。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5日公开审理任羽中涉嫌受贿案,任羽中当庭认罪悔罪。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任羽中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于8月24日作出上述判决。
任羽中因受贿获刑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讨论,有网友不胜唏嘘称,「这次看到北大任羽中一审宣判的新闻,心里堵得慌,这个曾让无数寒门学子仰望的天之骄子,最终活成自己笔下最讽刺的反面教材」。
他因受贿罪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60万元。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因有自首等情节而从轻处罚。 任羽中1998年以四川省文科状元考入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后取得北大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并一路留校任职。44岁时就成为北大最年轻副校长,因此落马更受瞩目。 通报指他2006年至2025年间,利用在北大多个职务上的便利,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替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3195万余元。法院另认为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故依法减轻处罚。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