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人王大陆涉斥资360万元(新台币,约11.4万美元)委托「闪兵集团」首脑陈志明代办免役,陈收钱后失联怒告诈欺。新北地检署查出,双方自由磋商「闪兵」对价,陈是地下代办业者非诈团,因入监失联而未能履约,此案于民事债务不履行,给予不起诉处分。
王大陆控诉,陈在2024年9月间声称人脉广阔,且能处理各项琐碎事务,骗他面交、汇款共计360万元后失联。陈志明供称,收钱是为了帮王大陆办理兵役体位变更及免役事宜,他入监服刑暂时无法联系,才未能完成代办契约,他不是诈团。
检方调查,2人从2024年9月起通过微信磋商,陈志明向王大陆称,「虽然我跟你哥10多年的交情,但一码归一码…你不是一般人,你们圈内人的价格不能跟一般人比较,何况你的状况又是到了极限」、「艺人我处理得多,随便问都能问到我,没人没过,只是你时间太紧迫,加上你随便都被认出来」等语。
检方指出,陈志明从2010年起,长期协助役男闪兵,多次帮多名艺人、一般役男免役,具备地下代办实力并非诈团,并与王大陆自由磋商费用,考量身为公众人物、面临迫切入伍压力等风险,陈派人跟王大陆拿证件、安排医院及指导检测流程等,王大陆也依约给付款项,双方对委办内容与对价均有相当认知与合意,属实质劳务与金钱给付关系。
检方认为,陈志明因通缉入监,而无法继续履行契约,若是依循代办经验与模式,客观上应能帮王大陆完成闪兵,此案属民事债务不履行范畴,给予不起诉处分。
王大陆主张陈志明以有人脉、可处理兵役事务为由,收下他面交与汇款共360万元后失联,因此认为自己遭到诈欺,遂提出告诉。 检方查出双方是通过微信自由磋商代办免役的对价,陈志明本身是长期从事闪兵代办的人,并非诈团,且因入监才无法续办,故属民事债务不履行。 双方约定由陈志明协助处理兵役体位变更与免役事宜,陈方还安排拿证件、联系医院并指导检测流程,王大陆则依约支付款项,属实质劳务与金钱交换。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