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娄底近日出现惊险一幕,一名6岁女童突然被一醉酒的陌生男子当街拖入巷子,幸被好心人及时制止,警方也在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3日发布通报,嫌疑人刘男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不少人质疑刘男可能涉及猥亵或强奸未遂,以「寻衅滋事」的名义追究并不合理。
综合香港01、大皖新闻报导,女童母亲赵女士表示,她的女儿在放学途中被刘男拖入巷子,流出的视频画面显示,小女孩当时哭得撕心裂肺。就在情况危急时,一名楼上的好心爷爷冲了下来制止并报警。刘男一度想逃走,还掏出烟和红包给老人,后来更言语威胁。最终,刘男被警方逮捕,并辩称自己喝了酒。
据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通报,事件发生于5月20日下午,38岁嫌疑人刘男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进入居民区巷子,后被居民及时制止并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嫌控制。经侦查,刘嫌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报称,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刘男并非该辖区居民,暂不清楚其此前是否有犯罪纪录;赵女士称,「男子只拘留了15天」。
此事引发热议,一些网友呼吁对事件动机进行深入调查,认为如果当时没有人制止,后果将不堪设想,「对这种人不追究其动机,那就是给社会又放了一个定时炸弹」。也有人指出,应当根据猥亵未成年人未遂案来判刑,以提高对这类罪行的打击力度。
极目新闻分析指出,寻衅滋事一般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大白天里,成年男子拉未成年小女孩进小巷,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应该深入进行调查,才能准确定性,只有准确定性了,处罚才能令人信服。
另外,刘男遭制止后还有拿红包和香烟让好心人不声张的情节,似乎也表明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喝酒也不该免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