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淄博54岁的民营企业家宋春燕近日出面控诉,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用一场结果内定的拍卖、伪造的地质报告,联手给自己「做了一个局」,说好的河砂变废石,不但骗走她2000多万元资金,还连带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大象新闻报导,宋春燕在2022年3月,经山东一方院公司总经理王小谦介绍,参与了淄博市博山区一处河底料处置项目。王小谦称,因政府设置门槛,该项目必须由博山区财政局全资持股的公有公司得标,再由民企运作,因公有公司资金紧张,付不出得标拍卖款,于是与宋春燕商量合作,让她先垫付2000万元,届时88吨的河底料「起拍35元1吨,公有公司中标后,加价15%后卖给他们,洗过后卖到高速公路建设部,一吨能卖到120元。」
宋春燕于是和一方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2000万元打入对方帐户,转帐信息显示,这笔款当即就转到了公有公司的帐户上。
当年4月28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的拍卖公司公告撤销原拍卖结果,王小谦解释是因为资金不到位,随后标的物数量也从88万吨变更为63万吨,由另一家仍由财政局全资控股的「惠成公司」中标,并与一方院公司签约,宋春燕也因此开始施工。
但宋春燕发现砂石品质低劣且数量严重不足,仅拉出14万吨的砂子,比当初宣称的数量缩水近八成。且她调查后发现,4份作为河底砂拍卖处置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文档,其中2份为造假,连官方的河底料处置方案文档上盖的公章都是假章。
文档涉嫌造假,宋春燕投入的2000万资金也凭空消失。博山区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拍卖价款已经上缴区财政,但法官询问这2000万元的去向时,财政局却表示,这个钱他们没有收到。
宋春燕质疑:「两次拍卖的『接力转卖』,国有公司资金闭环操作,形成了第一次拍卖撤销、第二次拍卖接力、民企买单的循环模式。」由于宋春燕是与一方院公司签合作协议,与自然资源局、惠成公司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他们设置了一道防火墙,把我隔绝在外面了。」
宋春燕依照「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告王小谦、博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16名自然人及法人单位,目前案件审理已经超过一审民事案件6个月的审理期限,至今仍然没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