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任中国公安部禁毒局长、反恐专员,办案经历曾被拍成电影「湄公河行动」的前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被查出任官28年来共受贿人民币1.21亿余元(约1685万美元),23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运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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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报导,「警虎」刘跃进除被判处上述刑罚外,法院并将对刘跃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根据报导,负责审理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出,1992至2020年,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长、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21亿余元。
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档;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法院认为,刘跃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但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跃进1959年生,湖南宁远人,知青出身,曾任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编辑,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刑侦专业(学系);毕业后进入天津市公安局任职,从基层逐步升至公安局刑侦处长、副局长等职。
2001年,刘跃进调往中国公安部,历任办公厅主任,前武警学院副院长、禁毒局副局长、局长、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12月任公安部首任反恐专员(副部长级),2020年离任;并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间出任全国政协委员;2024年3月18日遭中共中纪委宣布调查,同年9月11日被开除中共党籍,并被移送法办。
刘跃进较为外界所知的事迹,是在公安部任职期间担任「湄公河105案」项目组组长,并逮捕横行中国、缅甸、老挝、泰国交界地带的特大型武装贩毒团伙首脑糯康,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他领导的项目组也获得「感动中国2012年特别致敬奖」。此后并成为中国电影「湄公河行动」主角、禁毒总队队长「高刚」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