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则招聘公告引发热议,山西长治市长子县殡葬服务中心招后勤及太平间门卫1名,要求年龄要30岁以下,且需全天24小时在岗,应聘要笔试,月薪3300人民币(约490美元),网友直言太夸张,薪水少还要求24小时在岗,直呼「是要不睡觉吗」、「我以为薪水是35000」。媒体评论此公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公然漠视,践踏法律红线。
据潇湘晨报报导,该殡仪馆发布招聘显示,此岗位的基本待遇是3300元一个月,包含基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服务费,绩效是200元一个月,按照年度发。有网友觉得太卷了,质疑「3500一个月,就24小时连轴转是什么新型牛马」。殡葬服务中心则是表示,招聘已经全权委派给了第三方公司。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却表示「这是甲方的要求」。
极目新闻评论,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时不超过44小时。此岗位要求全天24小时在岗,明显超出了法定工作时间上限,完全没把劳动法放在眼里,堪称是「任性的法盲」。
媒体表示,年龄限制方面,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门卫岗位要求30岁以下,毫无必要。从劳动法律角度,劳动者就业不因年龄受歧视,安保岗位本应更看重工作经验、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而非年龄。涉嫌就业歧视。而且这样「高标准严要求」的岗位,月薪居然只有3300元,绩效200元还是按年度发放,在当下物价水平和劳动强度下,这样的待遇难言优厚。结合其苛刻的招聘条件,更显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