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宗庆后刚走一年,他的子女们就对簿公堂。宗庆后生前曾说:「企业最怕的就是内斗,所以我就一统天下了」。如今,一份冰冷的起诉书掀开了这个中国饮料帝国最隐密的家族伤疤。
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逝世一年多后,继承纷争正以激烈对抗姿态浮出水面。三名自称宗庆后「子女」向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提起诉讼,阻止她动用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帐户资产。而这目前还有约18亿美元的帐户,网传是宗庆后为保障这三名与宗馥莉同父异母子女所成立的信托资金,却疑因未完成手续,被宗馥莉转出110万美元「击穿」,引发家族斗争,还牵出这家国资为大股东的集团资产流向境外的质疑。
信托基金 被私自转出
每日经济新闻查找香港高等法院获悉了一份以上述三名「子女」为原告,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昊企业有限公司)为被告人的诉状显示,2024年12月,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向香港高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帐户的资产价值。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数据后,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
报导梳理这份起诉状发现有四个重要信息:
第一,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早已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而彼时仅是宗庆后逝世后半年,意味着这场家族矛盾早已发生。
第二,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数据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为宗继昌于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还有相关证据。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义开立的帐户中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2024年2月2日以来存于该汇丰帐户中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
而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正是在2024年2月去世。也就是说,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帐户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冻结」。
资金流向 尚待厘清
第三,「宗氏三兄妹」还要求宗馥莉在7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已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包括:
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若汇丰银行帐户内资产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已被处置或转移给第三方,需说明该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物/可追踪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该等资产在何种情况下从汇丰银行帐户中被处置或转出给谁;已从汇丰帐户中转出约108.5万美元是如何被处置或从汇丰帐户中转移出去且转移给谁;2024年2月2日至目前汇丰帐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详细说明。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21M条,为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为第三方)的诉讼提供帮助。第21M条名为「在没有实质法律程序进行的情况下的临时济助」。
离岸信托 是否有效
报导指出,其中的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应为离岸信托的关键方。
多家媒体报导,宗庆后生前在香港为后代设立了一笔离岸的家族信托,总额达21亿美元。原告律师曾向媒体披露,截至2024年初,该汇丰帐户余额约为18亿美元。
上海贤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合伙人滕云分析,「如果离岸信托的银行帐户能够被宗馥莉以其个人的指示进行划转,那这个信托可能处于还没有生效的状态。也有可能是,能被宗馥莉动用资金的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虽然是离岸信托控股公司,可能仍然是独立运营的,才可以自行支配其公司名下的资金。
滕云认为,该信托基金可能缺失书面文档,所以无法确认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是否为该离岸信托的受益人。其次,若信托资产能被宗馥莉直接划转,意味着信托资产未真正隔离,这个离岸信托是否有效也值得推敲。
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为何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列为第二被告,滕云认为有两个可能性。其一,为了防止宗馥莉处置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资产。其二,宗馥莉可能在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中担任了例如董事等职务,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才会根据宗馥莉的指令进行资金的划转。
此外,滕云指出有几个问题值得关注: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帐户如果是家族信托帐户,那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中国有严格的外汇管制,这18亿美元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属于宗庆后的个人可支配的资产?
宗馥莉唯一继承 有无争议
根据多家媒体报导,宗氏三兄妹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拿回信托资金」,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宗馥莉继承其父宗庆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团29.4%股权的继承权。也有说法称,宗庆后生前设立的遗嘱将宗馥莉作为唯一继承人。
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丽娅律师表示,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三个原告是否能被法院确认为宗庆后的亲生子女,这是三原告取得继承权的前提资格条件;二是宗馥莉举示的遗嘱是否能被法院确认有效。宗庆后设立遗嘱之时,是否身体健康且神志清楚。
「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即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的特征」,陈丽娅说,信托资产是一个合规的税收筹划工具。「但现在看来,宗庆后虽然设立了家族信托、却在去世后引发后代纷争,且不说该家族信托是否存在瑕疵,但客观上忽略了家族精神财富的传承、忽略了家族治理结构的建设,不仅对家庭、后代造成了伤痛,还对企业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或多或少的影响」,陈丽娅说。
「很多企业家打拚了财富,但不懂得如何保护和传承。他们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不仅是物质上的财富,更是精神上的财富,并关系着企业这个大家庭的安稳」,陈丽娅说,企业做大以后,企业家私生活的影响就不仅在于家庭内部,还波及企业;「(注重)家庭的道德也是企业家的责任,否则他可以构建一家伟大的公司,但可能有一个糟糕的传承」。
血缘可秘密延续 财富传承须摊在阳光下
宗氏家族百亿遗产争夺战的导火索,源自2024年5月一笔108.5万美元的转帐从汇丰银行帐户中悄然转出。据刺猬公社微信公众号报导,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三名「宗氏子女」起诉的动机,就在要求获得宗庆后生前承诺的每人7亿美元信托权益,亦即2003年宗庆后指示下属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21亿美元离岸信托。
这笔传言设立在香港的21亿美金信托有很多漏洞。首先,这笔信托计划只有口头承诺,没有书面文档。这也是宗馥莉团队祭出的法律武器——援引「信托法」第8条「设立信托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质疑原告未能提供宗庆后签署的信托契约。尽管据香港普通法仍可依据「口头承诺+资金行为」认定「事实信托」成立,但这仍使信托的认定变成了一件复杂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如果这笔所谓的「信托计划」成立,它的资产隔离是彻底失败的。信托资金来源于娃哈哈集团分红,且操作帐户需通过公司财务系统,宗馥莉以「支付越南工厂设备款」为由成功转走了108.5万美元,就暴露了信托资产与公司资产的混同。
如果既不是受托人、保护人也不是受益人的宗馥莉能直接以公司名义动用108.5万美元,很大概率这并非家族信托,而属于公司资产,或者信托资产未能独立于企业体系,使得公司控制人可随时介入操作。这也是大众认为该笔信托已被宗馥莉击穿的直接原因。而宗馥莉的法律团队也力证该帐户资金为「东南亚市场拓展储备金」。
遗嘱战场同样硝烟弥漫。宗馥莉出示的2020年遗嘱写明「所有境外资产由独女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张权利」,但见证人清一色为娃哈哈高管,无家族成员签字。原告律师直指程序瑕疵,并提交2018年公证的「非婚生子女权益确认书」,宗庆后亲笔写明「三子女与馥莉享有同等继承权」。若亲子关系成立,「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的「非婚生子女平等继承权」将成为悬在宗馥莉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多重法律体系的冲突,传言设立于香港的信托,境外财产和境内股权的分割,美国籍且为非婚生子女的受益人,遗嘱只有娃哈哈高管见证,且还存在国有资本、宗氏家族、员工持股的三方制衡,使这场原本可能协商解决的家族纠纷,升级为耗费巨大的国际诉讼。
报导指出,家族信托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设计,其中也存在着大量人性、亲情、与法律的博弈。富豪们的家族信托本质上就是这种博弈的精妙平衡。宗氏家族正因为家族信托在法庭上兵戎相见。依赖私下的口头承诺而非法律文档和制度化的设计,是最终导致身后的后代纷争。
这已不单单是财产争夺问题,真假信托的迷雾已从家族财富传承蔓延至企业经营领域。娃哈哈集团声明「家族事务与公司无关」,但市场已用脚投票,部分区域传出代理商不敢拿货、销售额下降的消息。
宗馥莉力推的「宏胜化改革」(关停18家工厂、转移商标)被视为「清洗杜建英势力」(三名原告母亲)的举措。当血缘纠纷与企业治理纠缠,这场战役早已超越家事范畴,演变为企业控制权争夺战。
香港法庭将案件延至9月18日审理,实验室里的亲子鉴定DNA检测仍在继续。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向媒体证实,已成立专项工作组介入调解娃哈哈家族内部权益纠纷。无论结果如何,宗庆后遗产争夺战已在中国商业史上刻下警示碑:血缘可以秘密延续,但财富传承永远需要阳光下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