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男子邓建国于2023年12月发布视频,质疑正在读小学的儿子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遭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7天,约630天后,邓建国在今年9月2日拿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局一位领导向他表达了歉意。
中国新闻周刊报导,邓建国表示,宁县公安局这位领导称该局在此事处理上「工作不到位」,他也接受了道歉,他说:「我不知道,作为家长,我到底是做错了还是做对了。现在,我只想忘掉过去,过好未来的生活。不想(再为这个事)折腾了。」并称,「污点终于可以洗掉了。」
据报导,早在拘留结束后,邓建国就提起了行政诉讼。庆阳市中院认为,宁县公安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但鉴案涉拘留决定已运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宁县公安局赔偿邓建国人民币3237.08元(约453.6美元)。
报导指出,邓建国则认为上述拘留决定应该被撤销,不然这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况且,拘留结束后,他先后遭遇失业和离婚的双重打击,还被诊断为抑郁症。今年8月20日他因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等症状入院治疗,9月1日出院。
出院次日,宁县公安局做出了上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说,宁县警方做出上述撤销决定,表明自行纠错的态度,也合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