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女子「小云」近日在网上指控,今年4月入住蚌端口南山豪生大酒店,一名男子从前台获取她的房卡后,进入房间钻进了她的被窝对她强制猥亵,男子后来被判刑9月,她的男友仍因此事退婚,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小云」认为,酒店存在严重管理失职,「哪怕我一分钱都不要,店方也必须公开道歉」。涉事酒店坦承未经女子同意就给了男子房卡,曾致歉和协商,但女子提出几十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据极目新闻报导,9月26日,「小云」在网上发声称,今年4月23日她受蚌端口闺蜜邀请去蚌端口玩,当晚和闺蜜胡某某、男子汪某等多人一起吃饭,24日凌晨她和闺蜜入住蚌端口南山豪生大酒店,这是当地一家高端酒店,就在她休息时,汪某突然进入房间强制猥亵了她。
「小云」自述称,大概凌晨3点45分,她睡得朦朦胧胧,听到开门声坐了起来,结果看到灯被打开了,发现是汪某。汪某确认她睡在靠窗的床后……她拚命挣扎,警告汪某,她要报警了,汪某竟嚣张地说:「你报啊,赶快报」。她趁机挣脱跑到隔壁床把闺蜜摇醒,朋友见状大喊「你再不走,我就叫你女朋友过来」,汪某才起身穿上衣服离开。
让「小云」气愤的是,汪某某是从酒店前台获取房卡后才进入房间实施猥亵,并未征得她和闺蜜的同意。
蚌端口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检察机关指控,4月24日1时30分许,被害人与胡某某入住南山豪生酒店1117房间,同日3时45分许,汪某某到南山豪生酒店前台以朋友醉酒害怕出事为由,索取该酒店1117房间房卡后进入房间,强行进入被害人被窝。汪某某是蚌端口一家拆迁公司职工,认罪认罚,法院依犯强制猥亵罪对他判刑9个月。
「小云」说,她与汪某某不算熟悉,23日晚上饭后大家一起去了KTV,其间汪某某就不老实,她都躲开了,酒店是其他朋友帮忙订的。
她在网上反映自己的遭遇后,9月26日,店方曾在社交平台发过一份情况说明后又删除,说明称汪某某来索取房卡时,前台多次拒绝,但汪某某联系了实际订房人和酒店销售经理(此3人也是朋友关系)并协调此2人同意后,前台考虑到受害人与汪某某是朋友关系,且受害人回酒店是酒后状态,才给了汪某某房卡。说明还提到,店方对涉事前台及销售经理做出了相应处理;受害人提出几十万元赔偿要求,与酒店方案差距过大。
「小云」则称她和她的律师并未提出具体赔偿金额;此事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男朋友都因此退婚,店方曾提出「给几天的住房使用权」作为补偿,但她认为酒店存在严重管理失职,哪怕一分钱都不要,店方也必须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