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4岁男生杀害同小区女同学被判无期徒刑,引发各界关注量刑是否适当;人民日报报导,有法律学者指出,此案被告预谋杀人,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即使以未满18岁被处「顶格刑罚」,其判处无期徒刑也是适当的。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犯罪案件频发,各界担心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有可能沦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保护伞」;报导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秋红表示,中国与许多国家一样,考虑生理和心理发育及社会阅历、社会经验、判断能力等,所以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但基于对未成年人特殊身心特点的考虑,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宽容不纵容」的做法,以达到保护与惩罚的动态平衡。
报导指出,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八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只有14岁,本案被告人预谋杀人,犯罪原因为无端猜疑,主观恶性深,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综合该案的主客观情况,对其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
他表示,此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顶格刑罚,但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正是「宽容不纵容」的体现。
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曾志辉也表示,本案判决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又彰显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零容忍」的威严,进一步宣示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
此外,熊秋红指出,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是民事赔偿责任,二教育、管理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相关部门可责令监护人对其加强管教。三是监督与配合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监护人须配合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保证未成年人按时到案接受讯问和审判;同时,要监督未成年人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四是矫正协助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后,监护人要协助司法机关和相关机构对其进行教育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