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多位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广州市荔湾区西荣新附近,一商户因悬挂动态火焰LED屏引来五辆消防车紧急救援。对此,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证实,确实有出警,「街道和派出所已经对他们进行处罚教育了」。
来源:YouTube
九派新闻报导,视频显示,在10日晚间,一家名为某供应链的商铺二楼靠窗位置悬挂跳动的「火焰」LED显示屏,远远看去就像二楼起了火。并且该商铺一楼大门紧闭,无法确认内部是否有人被困现场,随后有五辆消防车抵达现场,并有消防人员正在敲门。
据报导,该事件迅速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表示,商户悬挂高度仿真火焰LED屏引发消防救援,是否会面临处罚或承担何种法律风险,消防车出警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消防部门或相关单位是否有权向涉事商户追偿?
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12日透露,涉事商户的动态火焰LED屏已于事发当晚关闭。「毕竟很容易让人家误会,所以我们尽量要求他们不要放这些。」谈及涉事商户是否会面临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事宜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证实当晚确有出警,并表示,商户能否设置广告牌,以及设置广告牌的形式,并不属于消防部门的职能范畴。针对涉事商户设置仿火烧形状的广告牌、引发公众误判火情并报警的情况,消防部门的处置流程为正常出警核查,确认无真实火情后便归队,并在事后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我们这边能够得知的信息,街道和派出所已经对他们进行一个处罚教育了。」
报导指出,上涉事商户表示,目前不便回应此事。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说,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此类LED屏幕悬挂,但该行为如果导致消防资源被无端占用,扰乱了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若该行为被认定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可能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罚款。此次事件中街道办已责令商户关闭屏幕,若商户拒不整改,不排除公安部门进一步作出治安处罚的可能。
谈及消防车出警产生的成本是否应向涉事商户追偿?其解释,根据消防法第49条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