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一名李姓女子因转帐失误,误将240万元(人民币,下同)转入一名被运行人帐户。今年2月,法院认定收款方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款项,但收款帐户已被银行申请冻结;至今一年,李女的钱还没有要回来。
深圳新闻网报导,李女表示,事情源于去年12月26日,她的朋友杜女需向刘女偿还305万元借款,但自身仅筹得65万元,遂向李女借款240万元补足差额。为确保资金安全,三方商议先将钱款集中转给共同朋友甲女,再由甲女一次性转帐给刘女。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李女在转帐时因收款人同为单名「莹」字,误将240万元分三笔,转给另一名乙女。事后确认,乙女并非原定收款人,且其帐户涉及法院运行案件。
李女随即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收款帐户。今年2月,法院判决乙女构成不当得利,须于判决生效后10天内返还240万元。但李女表示,对方此后失联,款项始终未能返还。
经了解,李女错转钱款的收款方是徽商银行余姚支行,乙女因贷款逾期,尚欠徽商银行本金约700万元。银行已于去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其名下帐户因此被依法冻结。
在不当得利判决生效后,李女向法院提出运行异议,请求停止对乙女其他帐户内剩余183万余元的强制运行,并解除冻结。余姚法院对相关款项仅采取冻结措施,尚未实际划扣。
今年11月11日,法院裁定李女的权利不足以对抗银行的在先强制运行,驳回其运行异议。对此,李女已提起异议之诉,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