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早,尹登珍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十堰市看守所内秘密宣判,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从2025年1月26日起至2029年7月5日止。与6上个月黑龙江同江市公安局局长李国辉透露的消息一致,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亲自下令构陷刑事迫害,意图“杀人灭口”。
尹登珍淋巴癌病情恶化,家属向看守所内送药被拒,称“尹登珍身体健康,害怕家属送的药有问题,他们要担责。”肖书君也被拒绝送药,癫痫病发频繁,每周都发病口吐白沫。
当日下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兰苗苗、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分局轮流等多个单位对我律师进行施压,不让律师发判决书给我,害怕我在海外曝光对他们造成负面影响。你们公平公正办理的案子,怎么会害怕公开呢?请你们不要老去骚扰我律师,我花钱聘请律师职位了让律师从专业角度帮我辩护,其实我知道即使律师再专业在中国这片司法腐烂的土地上也没用,包括二审上诉,十堰司法局局长是不是还要带队进京找西城区司法局向律师施压?
判决书一共39页,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大量使用“春秋笔法”,多次偷换概念:
1)极力规避2009年十堰市政府工作人员集体做假证捏造“敲诈勒索政府罪”改判无罪后对涉事人员刑事追责。
2)在管辖权上故意偷换概念,将事发地为北京,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五部委发生信访事宜由北京管辖偷换概念,以郧阳区政府维稳尹登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由认定郧阳区政府为“被侵害地”,截访人员为“被侵害人”。判定郧阳区为管辖权范围。
3)刑事启动流程违法,案件卷宗造假。尹登珍是1月26日早7时在北京家中遭到6名不明身份人员非法入室绑架、盗窃,当晚被绑架回十堰刑事拘留,案卷卷宗中称“尹登珍被发现和逮捕地点在十堰市郧阳区”,法院称公安在2024年9月11日接到报案并次日开启立案侦查,程序合法,偷换立案侦查和抓捕程序,闭口不谈没有合法手续假证秘密抓捕和案卷卷宗造假。
4)两起案件重复刑事追诉。2023年6月29日尹登珍被打断3根肋骨后构陷“袭警罪”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于1年后取保结案、申请国赔,2025年1月16日尹登珍被北京公安“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行政处罚。2025年2月8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扰乱国家机关秩序罪”起诉尹登珍后改为寻衅滋事罪,同样两起案件以不同罪名重复刑事追诉,郧阳区法院以尹登珍在这两起案件中没有被刑事处罚为由,并将北京公安的行政处罚时间折算在刑事处罚中。
同时在一审判决书中多次构陷尹登珍女儿夏贝贝去最高人民法院缠访闹访,网络曝光驻京办赵勇榨取国家维稳经费事实,被构陷“网络寻衅滋事罪”实际情况是2023年6月29日晚尹登珍被最高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保安殴打致3根肋骨骨折,最高法立案庭提供假证证明“劳务派遣保安是执勤法警”,滥用职权跨部门刑事迫害尹登珍,以“袭警罪”立案后,夏贝贝不得不辞去高薪工作前往北京收集证据和照顾被最高法法警殴打瘫痪不能生活自理的肖书君,后因向检察官递交大量视频证据,朝阳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朝阳分局在夏贝贝不知情情况下盗用其身份信息为尹登珍办理取保候审,夏贝贝区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侦查、撤销保证人身份被拒,去个单位投诉无门,最终只能走法律程序,流程在2024年5月前后进入最高法程序,数次去立案庭提交材料等,被构陷是伙同尹登珍、肖书君缠访闹访,但案卷卷宗里无任何实质证据。
2024年5月20日9时,夏贝贝因拍摄小红门派出所警察(035119)暴力将肖书君从轮椅上拖拽下来殴打、又反复拖抬回轮椅,被办假袭警案警察(016505)无故传唤超30小时,将身体锁死在审讯椅上,不让吃饭、导致其胃反酸呕吐不止,在深夜提讯,诱供“是否有精神疾病?是否服用精神类药品?需要送往精神病院?”。当日尹登珍并未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任何视频证据,律师反驳该起缠访闹访事项,最高法多名法警证实当天看见尹登珍在最高法立案庭缠访闹访。最高法门口全方位摄像头,都找不到当天的监控视频吗?
我看到这份判决书都想笑,长达39页的判决书仅仅为了见缝插针、偷换概念,让人猛的看不出判决书里有什么问题,真是服了。都做了这么多假证要硬判,害怕什么呢?脸都不要了,还要装一下?
我将在近期将所有材料整理好、将重要法律文书和文件翻译成英文版本,全面开启联系联合国和全球各国际组织、外媒记者、议员,做好打长久战持续曝光揭露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杀父母之仇,不共载天!我将倾其一生来揭露你们的罪行。让全世界看看中国的司法烂成什么样!你们干脆别装了把法院撤掉。
至于我妈妈能不能活着出狱,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们手上沾满了鲜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