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中央虽然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但是,在一党专政、司法不独立、新闻言论不自由的大环境之下,冤假错案依然会层出不穷,倘若希望翻转,也是难于上青天。尤其是政治敏感案件,更无翻转可能。
在网络新闻言论空间异常狭窄的情况下,中央网信办依然“为赋新词强说愁”般地隔三差五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显示自己的存在。一个月内,就发起两大专项行动,美其名曰: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和整治自媒体不实信息,但是实际上,可能依然是以此为名,行打击敏感内容和敢言账号之实。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可喜的是,没有强制所有网民申领网号、网证,但是,不排除在今后大力宣扬其正面作用,从而实现起草该法案时的目标:全民申领。
在中国,殡葬行业是政府垄断行业,为了敛财,各地的殡葬服务可谓乱象丛生,天价骨灰盒、天价墓地等等不一而足,让人大跌眼镜。民政部虽然发布了关于《殡仪接待服务规范》等十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但效果如何仍待观察。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为了校园餐而制定专门的国家标准,是对此前《食品安全法》的极度讽刺,因为只需要严格践行这一法律,就足以保障校园餐的安全,除非需要提高校园餐的规格。由于官商勾结、腐败盛行,这一文件出台过后,可以断言还会出现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本期目录
一、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二、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三、《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四、民政部发布关于发布《殡仪接待服务规范》等十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五、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
六、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村公路条例》
七、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
一、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通过新华社正式发布。该文件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工作支撑保障等多方面作出部署,宣称旨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司法助力。其中涵盖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经济秩序等犯罪行为,完善产权、金融、知识产权等多领域审判工作,加强民生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等内容,致力于全方位提升审判工作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详情请见:
http://www.news.cn/politics/zywj/20250714/b9dc144a7e4149f58a72728b1aa5e0ca/c.html)
评析:从上述文件的全文观察,其定稿于2月8日,距离如今公开发布有5个多月时间。意见不同于法律,无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核通过,为何要迟迟公布,这里面或许存在高层之间或者法律权威人士之间的博弈。
中国的各级法院均美其名曰“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惩罚犯罪、保护民众、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任。倘若在法治社会或者法治时代,出台这样的文件意义重大。但是,众所周知的是,中国的法院受命于党和政府,在一些政治或者经济敏感案件上,从来都不具备独立性。
在一些官方解读当中,盛赞该文件的意义在于:确保审判公正,维护基本人权、保障诉讼权利,体现人权关怀、助力罪犯改造,促进社会融合、加强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事实上,这些精神早就应该落实,但是,为何在改革开放过后这么久仍需重新强调?显然,是因为这些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
因为大量犯罪记录导致的社会歧视问题凸显,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可避免对犯罪人施加超出其责任范围的“过度标签化”,该文件如果加以落实,或许能让刑满释放人员能更好地融入社会,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有利于其人格尊严的恢复和再社会化,减少社会矛盾。当然,对于政治犯,即便民众不对其“标签化”,官方也会对其“标签化”,所以,这一亮点其实也非普适,而是因人而异。
官方文件,向来都是冠冕堂皇、天花乱坠,但是,因为一党专政,所以,一切还是会以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以及社会稳定为核心要务,以至于民权被践踏,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即便上述文件内容再受欢迎,但是,要真正落实仍无可能。在非敏感案件上,或许能有所促进,但在敏感案件上则会一如既往,让蒙冤受屈者求告无门。
二、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7月15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官方称此次行动旨在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良好网络环境,进一步拓展治理深度和范围。一方面,持续深入整治网上危害和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乱象,严肃查处涉暴力迷信、淫秽色情、引诱自杀自残、侵害未成年人隐私等违法信息,全面清理低俗庸俗、炫富拜金、极端情绪等不良内容。另一方面,做好四方面问题整治,包括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实施的网络侵害行为,整治隐蔽传播违法不良信息、诱导参与线下危险活动,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形象牟利的行为。同时,还将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模式使用、儿童智能设备内容安全、AI功能在未成年人领域不当应用等情况。(详情请见:https://www.cac.gov.cn/2025-07/15/c_1754205007161931.htm)
评析:常言道:“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爱未成年人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度重视的工作。互联网的出现,尤其是智能手机的出现,为未成年人打开了一扇前所未有的窗口。一方面,可以有助于学习知识和了解世界,另一方面,还可以让其沉迷网络游戏,或者受“不良内容”的毒害。
实际上,对于网络的态度,不同的学生家长感受和评价不一,网络对于成绩优异的往往能加分,而对于自觉性差的却可能是毒药。事实上,也并非他们接触的网络内容真的违规或者违反公序良俗,而是因为其分辨力和定力不足。一把刀,可以拿去切菜,也可以拿去杀人,所以,平时老师和家长的引导非常重要。部分学生之所以成了问题学生,归根结底是因为对网络内容的吸收出现偏差。
最近这些年,每年中国的青少年学生自杀身亡的不计其数,官方更倾向于将其归咎于网络。你说未成年学生早恋跟网络有关很多人还是认可的,但是,未成年人自杀身亡,则主要是因为学习负担太重,在家和在校的心理落差太大。学校和家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今,中央网信办开展新一轮清朗行动,聚焦于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不能说完全不对,但是,在具体操作的过程当中,可能又会误伤很多网络内容和用户。正如《水浒传》、《红楼梦》这样的名著一样,成人看它,可能是激发斗志、感受爱情,而未成年人可能是崇尚暴力、萌发情欲。所以,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管理比较人性化,有些内容,适合家长或者老师陪看,有的则要对未成年人禁看。
对于低俗庸俗、极端情绪等内容,以什么为标准?恐怕也是网信办随意而定,只要想封杀谁,都可以找到理由。当然,对于利用未成年的形象牟利,或者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线下的危险活动,这种行为,的确应该进行打击。至于“AI功能在未成年人领域不当应用”则仍需探索,利用民意制定合适的标准加以规范。
三、《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7月15日,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公布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官方媒体宣称,该办法旨在推进可信数字身份战略,保护公民身份信息安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办法》明确国家根据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依托统一平台,为自然人提供申领网号、网证及身份核验服务。网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网证承载非明文身份信息,二者用于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申领,未成年人申领有特殊规定。办法还强调了平台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仅限收集必要信息。此前,相关服务已在部分平台和行业试点应用。(详情请见: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166/202507/content_7032498.html)
评析:一年以前,公安部和国家网信办曾发布上述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限为一个月。原始文本对网民申请网号、网证具有强制倾向,从而引发巨大的舆论反弹,不仅是民间舆论,部分官方媒体也认为推行网络身份认证不应搞一刀切。
值得欢迎的是,最终于5月19日公布的这一文件的最终版本,一定程度上顺应了民意,不再进行强制认证,而是鼓励用新方式认证,对于不愿意申领网号、网证的网络用户,依然允许平台通过其它方式核验身份。不过,从网络实名制到如今的网络身份认证,均为当局管控网络舆论的措施,目的还是为了消除杂音,便于对敢言者进行封杀和追踪。以世界标准来看,依然值得挞伐。
从人权角度来看,这一管理办法可能进一步限制网民的言论自由,因为网号、网证将个人网络行为与真实身份绑定,消除了发言者的隐匿性。公众可能因忌惮事后追责而变得谨言慎行,引发“寒蝉效应”,对言论自由造成潜在伤害。
另外,还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尽管办法强调保护个人信息,但网号、网证相关数据由国家平台统一管理,存在单点泄露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可能。若认证平台存在设计缺陷或内部管理疏漏,如CA机构密钥泄露,可能导致大规模身份信息泄露,威胁个人信息权。
自愿原则保障不足也值得担忧。办法规定申领网号、网证遵循自愿原则,但如果未来大量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提供基于网号、网证的身份验证方式,不使用就可能无法享受相关网络服务,那么用户可能被迫申领,其自主选择权实际上会受到限制。
部分老年用户可能对生物识别设备操作不熟悉,农村地区等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的地方,可能存在认证覆盖率低的问题,这会影响这些群体平等享受网络服务的权利,造成数字鸿沟,有悖于人权保障中的公平原则。若有关部门不允许某个人使用相应的认证服务,其使用网络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被剥夺在网上发言、评论与获知信息等方面的自由,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行使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民政部发布关于发布《殡仪接待服务规范》等十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7月16日,民政部发布公告,批准《殡仪接待服务规范》、《遗体保存服务规范》、《遗体告别服务规范》、《遗体火化服务规范》、《骨灰海葬服务规范》、《公墓安葬服务规范》、《公墓祭扫服务规范》、《网络祭祀要求》、《遗体和骨灰追溯通用要求》和《骨灰寄存服务规范》这10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并自即日起实施。在服务规范性上,要求各环节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应公开公示,签订协议前逐项说明收费,杜绝诱导消费;在安全追溯上,明确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遗体和骨灰追溯体系,确保流转各环节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在绿色殡葬方面,倡导节地生态葬,规范骨灰海葬操作,避免污染海洋生态;在文明祭扫层面,对网络祭祀、公墓祭扫等提出规范要求,推动移风易俗。(详情请见:https://www.mca.gov.cn/gdnps/pc/content.jsp?id=1662004999980006026&mtype=1)
评析:民政部门作为殡葬行业的主管部门,顺应时势和民心制定相关文件对行业加以规范是理所应当的。之所以一时间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显然是因为此前这一领域乱象丛生,已经到了民众怨声载道,不得不规范的境地。
此次发布的行业标准涵盖殡葬服务多个关键环节,回应了民众长久以来的关切。譬如说杜绝诱导消费、明确消费标准、构建遗体和骨灰追溯体系等。制修订这一系列标准,是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也助力保障逝者安息、家属慰藉。
总而言之,出台系列规范,初衷值得肯定,但是效果仍待观察。因为众所周知的是,殡葬行业都归于民政部门旗下,属于官办行业。倘若让市场监督等部门依据规范对其进行执法管理,往往会遭遇阻力,至少从感情上讲,不太可能像对付私营企业那样痛下狠手。在新闻和言论管制也异常严厉的情况下,要民众和自媒体对其进行监督,也非易事。
当然,除了上述监管殡葬行业的内容之外,还有针对逝者家属的内容,如倡导节地生态葬,规范骨灰海葬操作,规范网络祭祀、公墓祭扫等,一旦逝者家属违法相关规范内容,也可能遭致惩罚,所以,上述规范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倘若都能落到实处,则皆大欢喜,倘若执法的电筒只照平民而不照殡葬行业,或者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和稀泥,则又会沦为一纸空文。
五、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首个校园配餐服务管理国家标准
7月21日,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近日,该局批准发布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餐制作及配送服务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是校园配餐服务管理首个国家标准。标准明确了覆盖食谱及原料管理、加工制作、备餐与配送、用餐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理等全链条的规范指引,为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导。同时,标准提出了有关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信息交流、防止餐饮浪费的操作指引,引导学生不断增强膳食平衡、节约环保理念,从小养成良好饮食习惯。(详情请见: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7/content_7032938.htm)
评析: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社会,不仅仅是校园学生餐,在餐饮行业,大众消费的餐饮同样是问题重重,每天都会出现食品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只是,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被媒体报道和鲜为人知。
中国早就出台了《食品安全法》,按说,只要餐饮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就不至于问题频发,加上现在在公安机关成立的食药环管理分支机构,就更具震慑力。虽然看似紧箍咒很多道,监管很严厉,但是,每年依然会出现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件,成为一大笑话。
因为校园餐的集中供应,这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影响最大,民愤最烈。所以,市场监管总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不出台针对校园餐的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根据以往的经验分析,该文件的出台可能会对校园餐的质量有所促进,但是,要想彻底杜绝安全事故则难于上青天。
一则,因为供餐企业要实现成功供餐,必须打通人际关系,不沾亲带故,不送礼请客,想将相关业务揽到手上绝非易事,即便是看似公平竞争的招投标,也存在上下其手、暗箱操作的空间。所以,能否进入,关键不在你的供餐能力和水平。一旦进入供餐序列,还得收买市场监管部门,否则,会隔三差五地去查你,一旦关系密切了,他们就会睁只眼闭只眼,以至于在餐食的制作上随心所欲。
所以说,校园餐的问题,并非一纸文件所能解决,在社会道德水平低下、企业唯利是图,学校和官场腐败,监管乏力的情况下,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依然会不绝如缕,令人义愤填膺却又无可奈何,自己的孩子会不会成为问题餐饮的受害者,只能各安天命。
六、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村公路条例》
《农村公路条例》已由2025年6月27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于7月16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公布,自9月15日起施行。官方宣称该条例旨在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以适应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条例明确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责任体系方面,确立了“国家统筹、省级协调、县级主责、乡村参与”的架构,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国务院及市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指导监督。资金保障上,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制度,鼓励社会捐助、资源开发等方式筹资。(详情请见: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50722/4924a64b98fc4f809579578a48d34a80/c.html和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7/content_7033174.htm)
评析:中国农村景象与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相比较,可谓判若云泥,城市像欧美,而农村则像非洲,很多乡村依然没有通公路,行走其上,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是常态。当然,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这种情况有所改善,但是,随着最近这些年经济的持续下行,相关工作显得停滞不前。
《农村公路条例》作为中国农村公路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它的出台和日后的实施,总体而言值得欢迎,从人权角度来看,主要是以保障和促进人权为导向,具有诸多积极意义。条例规定农村公路与村内街巷、农田间的机耕道应当相互衔接,经过学校、农贸市场等区域应设人行道等,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行政村开通镇村公交。这些规定有助于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方便农村居民出行,使他们能更便捷地获取教育、医疗等资源,是对农村居民出行权的有力保障。
条例围绕提高农村公路路网质量、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通过规范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要求对不符合技术等级的公路进行升级改造等措施,可减少因道路状况不佳导致的交通事故,降低农村居民在出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有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条例要求地方政府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等融合发展。这有利于农村地区资源开发,吸引投资,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促进农村居民经济社会发展权的实现,助力乡村振兴。
条例规定编制村道规划应当征求村民意见,特殊情况利用农村公路作为施工便道需听取村民委员会意见,体现了对农村居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权利的尊重,使村民能够参与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中,同时也便于村民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等过程进行监督,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符合村民需求。发展农村公路事业,推动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载体。条例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有助于保障农村居民平等享受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减少城乡发展差距,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农村居民的社会公平权。
然而,要想落实该条例,需要经济基础作为强力支撑,在地方政府普遍负债的情况下,要实现真正实现村村通公路,且公路符合标准,在现阶段并非易事。另外,在道路修筑或者改造的过程当中,资金能否用到实处,而不是落入官员腰包,也值得深度怀疑。
在中国农村,无牌无证的车辆俯拾皆是,大大方便了村民运输生产和生活物资,提高生产和生活效率,即便发生事故,也能很好地处置。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条例当中,明确要求规范车辆运营。很可能在今后,需要对农民拥有的非机动车辆强行上牌,在超载或者超速的情况下,即便未酿成事故,也会遭遇处罚。让执法部门的爪牙伸进乡村,让村民的生产、生活成本增加。总之,该条例的实施效果需要观察,利弊如何届时自有公论。
七、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信息发布行为,按照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自7月24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四类问题,包括恶意蹭炒误导公众,像涉热点舆情时假冒当事人身份蹭热度;多种手段歪曲事实,比如利用AI编造虚假社会民生信息;不做标注以假乱真,对时事等信息不标注或错误标注来源;专业领域信息不实,像无专业资质却发布财经、医疗伪专业内容。专项行动要求平台健全技术识别、信息标注和资质认证机制,也会从严处置违规账号。(详情请见:https://www.cac.gov.cn/2025-07/29/c_1755503642582366.htm)
评析:作为网络新闻言论的主管机构,中央网信办为了证明其不是“尸位素餐”,必须隔三差五地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刷存在感,同时向高层表忠心。在网络舆论空间已经异常逼仄的今天,网信办却行动不断,大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
在中国,随着网络的发展,网民数量日益增大,现如今,因为智能手机的普及,原本不接触互联网的老年人,也加入到了网民行列,一些未成年人,虽然不一定有资格注册网络账号,但是,却也能游刃有余地拿着长辈的手机游走于网络。
当前,因为中国网民基数太大,所以,拥有自媒体账号且时常发言的人不计其数,其数量远远超越官媒,很多时候,一件事之所以能火遍全网,最开始都是自媒体发力,然后官媒背书,自媒体再跟进。所以,在一些社会事件上,官方无法做到想隐瞒就隐瞒,因此,自媒体便成为了各级政府和网信办的眼中钉。
此次专项行动,将矛头对准四类问题,其中恶意蹭炒、歪曲事实、无资质者发布财经、医疗内容,纯粹是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侵犯。众所周知,当热点事件出现过后,它必然成为街头巷尾以及网络上的热门话题,任何人都有权参与讨论,不能将其定性为“蹭炒”。另外,“歪曲事实”往往也是官方一家之言,当年,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指控敛财、好色,全被否认,如今全被证实。由此可见,官方不喜欢的信息披露,就会被认定为“歪曲事实”,当你天天造谣污蔑西方国家时,却不会被认为有任何问题。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排除部分自媒体利用AI技术克隆生物特征信息、假冒他人实施诈骗等,侵犯公民隐私权等。虽然此次行动未直接针对此方面全面展开,但整治利用AI编造虚假信息等行为,有助于遏制此类侵权行为,从侧面保护公民相关权利。
网信办的每次专项行动,都不会空手而归,必须出“成绩”,也就是说必须封停一大批网络账号。因此在行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对自媒体言论自由边界界定不够精准的情况,导致一些正常的信息发布或观点表达被误判,无辜账号被封杀。当然,不排除借此机会,将此前认为比较大胆敢言的账号以违规的名义加以封杀,以消心头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