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保底、可当网红、没经验也可以…,不少中国未成年人被无良MCN机构以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诱导,签下等同「卖身契」的不平等合约,但等着他们的是无止尽的擦边性骚扰和天价违约金威胁;这份乍看光鲜的直播工作,其实是一场围猎未成年人的陷阱。
赵晴(化名)开播了。她穿着一字肩的衣服露出肩颈,裙子坐下来也只垂在大腿根部,但依然有人在评论区刷「再露一点」。美颜厚厚的,配合浓密的假睫毛,让一双大眼睛格外突出。赵晴的声音甜美,不断朝屏幕喊着「哥哥」,而她只有15岁。
承诺高保底 诱当网红
中国虽禁止未成年人直播牟利,但仍有MCN(多频道网络)机构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渴望成名的心理,以「高保底」、「流量扶持」、「出名」、「成网红」等虚幻承诺和短期利益为诱饵,诱导其签下不平等合作协议。这些未成年人换上远超她们年龄的性感裙装与成熟妆容,假扮成年人做起网络主播,即便之后想逃离,还可能被索赔高额违约金。
新京报报导,就在一周前,赵晴还是辍学在家的国中女孩,她干过饭店的服务员,也给花店扎过塑料小花。对于想靠养活自己的她来说,主播的薪资算得上是「横空出世」,让她对这份工作有股憧憬。当济南主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营运工作人员在招募平台联系她,「来这儿干(主播)能赚到大钱」,因为这句承诺,赵晴来到这家租在暗灰色办公室九楼一角的主播公司。
为期三天的训练被赵晴评价为「傻得冒泡」。她回忆,主播唯一要学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设法留下直播间的大哥们:立「纯情小白花」人设,背聊天催票话术,和女主播们连接打PK,穿更少、更性感的衣服,做惩罚、跳热舞…为了教会女孩们如何做主播,老板甚至会在群内发送「撩汉全攻略」。
依照合约要求,公司主播每个月要保证27天以上的直播,一天要播满六个小时。播得最好的那天,赵晴收获了706个音浪,这代表着总价值70元人民币(约9.8美元)的打赏礼物。给她刷礼物的大哥不断提出要求:「穿个性感的」、「侧面看看」、「约不」,赵晴总是用沉默或无视拒绝这些请求,她也讨厌做惩罚时被要求跳热舞,于是就用蛙跳、蹲起代替。
这样的表现很难为赵晴吸引来新的粉丝,直播间的人气也停滞不前。赵晴说,自己「怎么都不能让营运满意,总是很凶地骂我」。有一次,老板还闯进她的直播间,「用铁棍打我的椅子(吓我)。」
性骚加羞辱 环境恶劣
报导指出,即使是下播后,让赵晴不适的事情也时常发生。工作群聊纪录显示,老板和营运们会对女主播做出低俗评价、羞辱,并大肆开黄腔。对于这些评论,女孩们虽强烈反感,但老板和营运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和威严,只能选择沉默。
工作以外,主播们还面临糟糕的住宿环境。她们住在一户被隔成多个房间的老旧小区民房,隐私「仿佛压根不存在」。每隔几天,老板都要进到宿舍查寝一次,拍摄屋内的视频发送至工作群聊,女孩的内衣、私人用品全都暴露出来,理由是为了提醒「注意用电安全」。一名不愿具名的未成年主播则指控,公司内的一名营运曾对其「动手动脚」。
据报导,一名14岁女生自称在这家公司遭遇了发烧被灌药催促上班、惩罚蹲着唱歌、被男老板拦腰抱起倒立等情况。对此,公司王姓负责人表示,这些内容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他表示,上述行为是出于「管理好这群孩子」的目的,检查手机是为了「保证内容合规」,检查宿舍也是因为关心、照顾。对于可能存在的性骚扰行为,他则表示,公司先前已经开除了两名工作人员。
无家人陪同 签约陷险
和赵晴签下同一份合约的,还有17岁的李小丽(化名)和王畅畅(化名)。没有家人陪同的王畅畅被要求自行在监护人处签字,「他们告诉我自己替签也行」。三人都被公司叮咛,帐号实名数据要「用父母或家里成年人的」。
李小丽隐约觉得合约有些不利,「本来想拍照留存,但营运盯得很凶,最后没敢。」几人最后也没有拿到本该双方一式一份的合约。
报导称,该公司与主播签订的「独家合作协议书」写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合作期限是五年,期间乙方如果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提取直播帐号佣金、违反保密义务、有不符合主播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则构成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不低于50万元的违约责任。」
三人都说,签合约时营运口头承诺:「没有违约金,不用赔钱,想走就走。」直到刷到「14岁女生离职被MCN机构起诉索赔1.7万元」的新闻,看到评论区许多网友将合同称为「卖身契」,三个未成年女孩才知道自己有可能面临的风险处境。
半个月后,赵晴被老板开除,李小丽和王畅畅则选择主动从公司离开。李小丽和王畅畅分别收到90多元和100多元的结算收入,赵晴则称自己「没从公司收到一分钱工资」。对此,公司多位工作人员解释称,几人未达成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要求,因此没有保底收入。
向未成年女孩发出招募邀请,是直播公司招人压力下的主动「下放」之举,即「降低招募门槛,无论是成年还是未成年,都可以来试试」,王姓负责人将多次招聘包含14岁、15岁在内的未成年主播解释为「企业应对生存压力」。
他解释,随着直播行业竞争加剧,中小型公司为了完成平台方要求的「公会活跃度」和「主播、流水增幅」,也必须采取多种手段增加人手。「(公司)空间利润被压缩得已经很低了,只能大量招人。」
想回头成本高 他们被吃干抹净还脱层皮
「缺乏家庭和学校支持的农村未成年女孩,是直播公司的主要目标群体」,一名接受过数百起未成年主播合同纠纷咨询的直播行业内人士透露,行业「卷量、凑数」之风兴起,为了完成各项增幅指针,全中国多地的中小型直播公司都存在招募未成年主播的情况。他解释,公司通常不会给未成年主播签约费,给其发放的收入由完成平台任务发放的激励和礼物打赏收入构成,「相当于招人来给平台打工,对公司来说几乎没有成本。」
报导指出,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直播公司以极低的成本甚至零成本招来未成年主播,诱使其签下「卖身契」合同后,利用其心智尚不成熟的特点加以控制,无论是否跑出流量,公司都能凭借合同占据双方博弈的上风,这条路径已经成为一条可供拷贝的产业链。他观察到,未成年主播离职后,一些直播公司还会通过起诉对方再获取一笔违约金,「吃干抹净了,还非得让这群孩子脱层皮」。
江苏常华律师事务所张宏涛律师经手过多起未成年主播解约纠纷。他表示,未成年人心智、能力尚不成熟,提前进入环境复杂的直播行业,不仅会面临诸多人身风险问题,还有可能被一纸合同「骗财、骗身」。部分未成年人抱着好奇、尝试的想法进入直播行业,公司却设置了高昂的回头成本,不利于未成年人打开新的人生发展。张宏涛认为,「无论如何,未成年人做主播,都不是社会希望看到的现象,得留出让她们回头的空间。」
2024年下半年至今,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传媒公司与未成年主播间的合同纠纷案,其中数起案件由该院吴磊法官审理。她表示,随着直播行业从兴起走向成熟,大量年轻男女与传媒公司签约后进入直播行业,此类案件数量逐年增长。
吴磊提醒,并不是未成年人签的合同就无效。事实上,年满16岁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同意追认的,或者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这两种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
吴磊观察到,近年来进入直播行业的未成年主播收益正在下降,在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主播因为没有获得收益就离开公司,「最后被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来」,甚至需要承担合同中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违约责任。在主播的收益、风险不相适应之下,还出现一家公司一年内起诉多名未成年主播,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的现象,「我们不排除有直播公司在借此获利的可能」。
司法判决的结果开始改变,报导称,今年6月,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当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与未成年主播的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写道,「原告明知被告未成年而与其签订合同,存在过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吴磊还在该公司的另一起起诉案件中,提出「案涉合同篇幅较长,其中存在诸多权利义务失衡的内容,与被告的认知水平、社会经验、风险意识不相适应」的认定理由。她解释,对于篇幅数十页的合作协议,其中一些风险内容「连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都不能完全理解」,更何况是未成年人。
吴磊表示,在自由裁量权内,法官会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考量。而自当地法院审理驳回公司对未成年主播索赔诉求的案件公开上网后,当地公司诉未成年主播合同纠纷案件几乎不再出现,「这说明案件对明知未成年仍然招募其成为主播的公司,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随着此类新闻事件的报导及平台新规的出台,多地直播公司人员透露,当地部门约谈要求「承诺不招未成年人」,同时还应主动规劝前来应聘的未成年人回去上学,或学习其他技术类型工作。「现在风头紧,我们不招未成年了,就算快满18岁也要等满18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