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深艺人熊海灵(本名熊秀慧)去年在YouTube频道发布贴文,指直播主高钧钧(本名高可娣)是诈骗集团的家族成员、「恶劣行为何其多」等语,高女提告求偿50万元(约1.68万美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熊海灵未经合理查证,损害高钧钧名誉,判应赔偿6万元(约2022美元),可上诉。
高钧钧提告主张,她从事主持及网络直播工作,熊海灵则是艺人;熊海灵2025年8月间在自己经营的Youtube频道上,发表贴文指称她「高钧钧恶劣行为何其多」、「她心里非常有数,自己才是8.4亿诈骗集团的家族成员」等语,不实言论侵害她的名誉权,因此依民法规定请求熊海灵赔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
熊海灵反驳,贴文指高钧钧「恶劣行为何其多」,是因高女先前在自己的直播频道上多次侮辱她,又屡次对她提民事诉讼或刑事告诉,结果均经判决驳回或处分不起诉,她认为高女是无端生事,才会为此评论,属于正当的意见表达,没有侵害对方名誉权。
至于指高钧钧「自己才是8.4亿诈骗集团的家族成员」,熊海灵指出,她是参阅了高钧钧舅舅涉及不法所得8.4亿元医美生技吸金案的判决书,高女有担任她舅舅经营公司尾牙的主持人等,才会发表相关言论,她已经合理查证,且所述并无不实,也没有侵害高女名誉。
法院认为,就指称高钧钧「恶劣行为何其多」的部分,根据相关判决书、不起诉书等数据,熊海灵认为高钧钧采取法律行动不当、对她造成滋扰,相关评论属于正常自卫、自辩的范畴,没有逾越合理评论的限度。
不过,就「自己才是8.4亿诈骗集团的家族成员」部分,北院指出,相关判决提及高钧钧与舅舅的关联只是曾担任公司尾牙晚会主持人,难以此推论高女知悉舅舅诈欺、吸金等,而熊海灵言论的语意,以一般人的阅读理解能力来看,是隐含高女明知或可得而知的情况下,仍从事诈欺的不法行为获益,认为熊海灵未经合理查证,审酌后判赔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