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高院近日公布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例。2023年5月1日,上海一对夫妻宗某与吴某驾驶商务车带5岁女儿与2岁7个月儿子外出时,因女儿调整第二排座椅,导致坐在第三排的儿子遭挤压窒息,送医抢救无效身亡。事后父母将汽车生产商告上法院,索赔200万元人民币(约27.8万美元),但法院最终认定事故源于监护失职,驳回诉讼请求。
据金羊网综合报导,当日宗某驾车载妻子与两名子女外出,在停等红灯时,吴某发现女儿将座椅调低,压到儿子头部,致其失去意识。夫妻随即将孩子送医,但仍不治身亡。宗某夫妇主张,车辆座椅未具自动回缩功能,存在设计缺陷,且缺乏明显警示标识。汽车企业则表示,涉案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座椅为手动可控,「用户手册」明确提示儿童座椅使用规范,事故乃因家长未尽监护职责、未使用安全座椅并放任儿童操作所致。
法院调查后确认,涉案车辆于2021年经检验合格出厂,手册中有关于儿童乘车的多项警告,包括「车内必须安装儿童保护设备」及「若未将儿童正确安置,可能导致严重或致命伤害」等。最终,法院认为车企已尽合理警示义务,原告存在监护失职,因此驳回全部诉求。数据显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大幅降低婴幼儿死亡率,但在中国使用率不足一成,远低于发达国家九成水平。
极目新闻针对事件评论,若父母让女儿坐在后排并为儿子使用安全座椅,悲剧本可避免。评论认为,监护人未尽责才是事故主因,将责任推给车企属于「甩锅」行为。也有声音强调,法院判决坚持事实,避免「谁死谁有理」的错误导向,获得多数网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