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一名女教师在三个人的闺密微信群发文称另一名教师涉及卖淫被抓,案经当事人报警,这名女教师后来被台州警方行拘2天。女教师不满自己仅是「聊八卦」却被处罚,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行政处罚,赔偿她在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还要向她赔礼道歉。消息曝光引来不少网民质疑这名女教师所言并非只是八卦,而是已涉及「造黄谣」,身为教师却三观不正,自己才该反思是哪个闺密也看不下去决定「出卖」她外泄了聊天纪录。
据澎湃新闻报导,这名女教师近日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天台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令被告依国家规定的标准赔偿原告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该案将于9月24日在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
当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情况下,将关于某教师卖淫的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果冻局长群」进行传播,并通过微信将该信息传播给赵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将该不实信息在微信群名为「仙女下凡」进行传播。
案发后林女士到公安机关投案。天台县警方经调查认为,林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且给该教师的正常工作、生活、身心健康、名誉造成较大影响,是情节较重,决定给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日行政处罚。
对此处罚,林女士表示不服,遂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林女士表示,「仙女下凡」微信群和「果冻局长群」分别是自己的两个3人群,前者包括两名闺蜜,后者是和父母的家庭群,没有主观故意,更没有传播谣言的客观行为。
天台中学主要负责人表示,被谣言影响的教师是在学校同事陪同下去派出所报案,该教师的情绪也受到了很大影响,学校也尽可能地对其提供帮助,该年轻老师入职不久,平时表现不错,也是班主任,目前教学工作未受影响。据天台县有关部门,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相关报导昨引来网民热议,多数网民认为「这涉及造黄谣,不是八卦」,「两天太少了,造谣别人卖淫这不拘留十天半月,还是一个老师怎么教孩子呀,自己三观都不正」,「一共就5个人,聊天纪录谁流出去的」,「X逼,被闺密截屏发出来的」;也有网民认为「聊聊八卦就被行拘,这事合理吗?」。
对此案,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在红星新闻评论指出,在网络上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原则上都应该受到追责,只不过是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责任程度轻重的问题。公安机关认定林女士存在违法事实,已构成诽谤恐怕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