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其中第48条格外引发关注。该条例规定,夫妻之间明年起可以互查对方的房产、车辆等财政状况。有网友大声叫好,「二奶末日到了」、「建议全国推广」,但也有人质疑「夫妻间的隐私没了」。
南方都市报报导,该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夫妻一方只要持身分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找另一方财产状况的,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这意味着自明年起,广东省内的已婚人士将拥有更明确的「婚内财产知情权」。
新快报报导,目前规定明确的查找范围主要包括不动产和车辆两类财产。查找程序相对简便,一方持结婚证、身分证及户口本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数据,前往相关登记部门查找,而此过程无须征得对方同意。
至于是否涉及侵犯隐私?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小非指出,首先只有创建婚姻关系才可查找。其次,在夫妻财产共有制下,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状况的知情权不同于一般个人隐私,婚姻关系一旦创建,双方便形成经济共同体,婚前财产也可能与婚姻生活产生关联。 「例如一方婚前买房,在婚后还贷,那婚后还贷的这一部分也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消息一出,「夫妻财产互查」相关话题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支持者拍手叫好,认为这项政策「让婚姻更透明」、「看男人还怎么包二奶」、「藏私房钱难度变高了」。尤其不少女性网友表示,「终于不用在婚姻里猜谜、担心被隐瞒财产」。
报导表示,在婚姻关系中,女方往往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一旦遇人不淑,婚姻破裂劳燕分飞后,不仅要承受情感上的损失,还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打击。为应对这种情况,早就有人建议增设「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
还有不少网友提议,应进一步扩大至夫妻双方可查对方负债、存款、违法纪录等情况,甚至有人搞笑称,「再加查开房纪录吧」。
不过,针对新办法,不少人质疑到底是婚姻的「照妖镜」还是「护身符」?广东律师冯宇平指出,新规是将「查财产」这个曾经的难题,变成「凭证件就能办」简单事。该规定其实是在落实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律师并称,「以前很多人离婚时,因为查不到对方财产只能放弃维权,新规直接打通堵点,让法律规定不再是空话」。但他也强调,「查找权」不代表「分配权」,民法典早有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变成共同财产。
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广东省之前,河北、江苏、福建已出台类似的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