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无锡一名男子日前开车时嘴里叼牙线棒被处罚,质疑交警部门执法的严肃性、合理性。宜兴交管部门回应,原认定确有不当,已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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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问政江苏」栏目报导,钱先生表示,今年8月25日,他驾车途中将一支牙线棒叼在嘴里,被交通摄像头拍下,隔天他就收到了相关处罚信息,被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钱先生感到不解,「这样的处罚是不是『一刀切』了?」
钱先生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诉。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嘴里叼牙线如果存在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影响驾驶操作的行为属于妨碍安全驾驶。」
12日上午,「问政江苏」对此事报导后,当天傍晚,无锡宜兴市交管部门予以回应:经复核,当事人的行为未实质性影响到操作驾驶车辆,原认定确有不当。目前,已依法撤销,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将进一步优化执法审核流程,提升对交通违法认定的精准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认为,行政处罚,哪怕是警告,也应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如果没有能显示异常车况的证据链,仅凭「叼着物体」的静态照片下结论偏武断。

「抽烟驾车」之所以常被认定,是因为它往往伴随单手操作、打火、弹烟灰等一系列动作,危险性更直观;牙线棒是否具备同等风险,需个案判断,而非类推认定。
惠天建议,对「妨碍安全驾驶」的兜底条款枚举化、分级化,把「高风险动作」与「低风险姿势」区分开,明确取证要点;推行先提醒、再处罚的阶梯式管理,对风险边界不清、尚无危害后果的轻微情形优先教育;对复发或与其他危险动作并发的,再从重处理;另外,强化说理式执法文书,说明「危险如何发生」的推理链,减少「看图说话」。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穷疯了」、「车,本来是大众的交通工具,但在有的人眼里却成了生财工具」、「这监控不得了啊,太高清了吧?连牙签都能拍到,那是不是可以说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