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郑州逛曼哈顿,去威尼斯办事」,曾几何时,这类刻意模仿外国地名的命名方式成为部分商业项目吸引眼球的捷径,更造成地名辨识度混乱。近日河南出台「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业名称作地标。同时,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将被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齐鲁壹点报导,早在2019年,河南便已启动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当年9月,郑州地名网发布「关于使用「金水升龙广场」备案名称的公告」,对郑州市区的洋地名开始「动刀」。原来的「曼哈顿商业广场」区域,将被更名为「金水升龙广场」,相应的标牌陆续替换,地名也规避「大、洋、怪、重」。
「管理办法」指出,地名使用应当标准、规范。一地多名的地名应当确定一个标准地名,一名多写、一字多音的地名应当确定统一的用字和读音。地名的命名应当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业名称作地标。
报导指出,汝州市庙下镇西北部有一个村子叫「古城村」。根据清代道光年间「直隶汝州志」记载,古城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朝,当时在此地高岗上建有一座中岳庙,被称为上庙。随后,庙旁土岗下设客栈,始称庙下店。因临宛洛古道,聚居者渐多,这里逐渐形成了繁华的街道,逐渐演变为现今的古城村。
为守护这类「有故事的地名」,「管理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列入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确需更名的,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预先制定保护措施。
「地名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赓续民族血脉、增强民族历史记忆和传承中华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河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韩东云说,「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河南挖掘、传承地名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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