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宁波石女士带3岁儿子试镜童模,并为此支付1万5800人民币(约2250美元)的事件近日引发热议。石女士表示,她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商场试镜,没想到「脑子一热」就同意签约并支付高额费用,回家路上丈夫才坦白已经离职,让她立即意识到家庭经济压力。
潇湘晨报报导,石女士回忆,当天她在江北区路劲新天地商场被一名自称童模海选负责人的女子叫住,对方表示,看到孩子活泼、上镜感好,希望孩子参加试镜。石女士表示,孩子平时喜欢唱歌跳舞,自己也想支持孩子兴趣,因此答应邀请。隔日,她带孩子前往宁波欢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试镜,但未通过初选。对方随后邀请复试,并录音、走T台,评估孩子语言表达能力后表示有意签约。
签约确认书显示,合同服务周期一年,包括20次彩排课,每次90分钟,以及一套艺术模卡和个人订制档案照。合同总价1万5800人民币,并可参与综艺节目录制、大型少儿才艺比赛及时尚童装发布秀。石女士称,孩子喜欢这方面活动,她也希望支持,但支付后才发现家庭实际情况无法承担。
石女士说,当天回家途中,丈夫才告诉她已经离职,并非如她所想的休假。石女士随即提出退款,表示家庭支出包括房租和水电已紧张,不适合再支付高额课程费用,「我们并没有让他们产生任何服务支出,诉求就是全额退款。」她说。
根据签约合同,若家长在签约后两个月内提出终止合同,且尚未参加课程或活动,公司有权扣除合同总额30%作为违约金,扣除已上课及活动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石女士前往公司办公点沟通退款事宜时,负责人不在,一位管理人员表示需要等负责人回来再处理,但已将家庭情况汇报。
据报导,石女士2日说,双方已就退款事宜达成协商,她对结果表示满意。事件也提醒家长,在面对孩子教育或兴趣培训投资时,应先了解家庭财务状况并仔细审阅合同条款,以避免类似突发情况对家庭造成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