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凌晨,19岁小伙周凤刚为救跳河的李姓女友,跳入冰冷的河中。最终,女友被他推到岸边获救,他却不幸溺亡,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四川西昌市的海河中。家属表示,周凤刚与女友相识不久,「他都不会游泳!」事发后,警方经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红星新闻报导,周凤刚的表哥刘先生表示,19岁的周凤刚与李女相识仅几个月,「他没有把女方带回过老家,我们是通过警方才了解到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据报导,事发前,周凤刚与李女在闹矛盾。刘先生称,经他们了解,李女及其闺密、朋友等多人11月21日凌晨在聚餐饮酒,李女多次给周凤刚打电话,邀请他出来喝酒。周凤刚起初表示拒绝,可在李女的反复邀约下,最终还是赴约。一同饮酒后,众人陆续离场。
但是,此次见面并没有让两人和好。刘先生称,事发时,河边仅有周凤刚、李女及其闺密三人。事发前,李女曾对周凤刚说:「你不理我,我就跳河。」后来,李女给闺密发消息,闺密觉得会出事,匆匆赶到海河边劝阻。
没想到,李女最后还是跳了下去。周凤刚立刻脱掉外衣,跳入河水中施救。他奋力将李女推向岸边,李女的闺密将李女拉上岸,周凤刚却渐渐沉入水中。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接获报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我表弟不会游泳,他可能下意识就跳下去救人了。」刘先生说。事发后,警方告知周凤刚家属,经比对李女、其闺密的笔录,双方说法基本一致,当天凌晨一同饮酒的人员也已做了笔录,最终警方排除他杀及刑事案件的可能。
刘先生介绍,他全程参与了调解,见过李女家属,但调解结束后,对方便再未露面,女方也没有参加其表弟的葬礼。经调解,李女父母垫付4万余元用于周凤刚的安葬事宜。 他认为,周凤刚是为了营救李女才不幸溺亡的,女方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报导指出,儿子离世后,49岁的周先生憔悴许多。他表示儿子已于11月30日在老家安葬, 「这段时间都没心思吃饭,整夜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孩子的样子。」谈及儿子,他数次停顿,勉强平复情绪。他称,相关事宜一直委托周凤刚的表哥处理,至于是否起诉女方主张民事赔偿,等过段时间再和家人商量决定。
四川恒和信(凉山)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表示,从目前中国法律规定而言,男女朋友关系未被法律直接纳入上述救助义务范畴。男女朋友关系属于道德和情感范畴,而非法律上的特定身分关系(如夫妻、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等),因此原则上不产生强制性的救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