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6月,郭某、贝某以482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竞拍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案涉房屋。但是,案涉房屋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中,未披露该房屋于一年多前曾发生有人跳楼自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运行裁定,要求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拍卖款。
红星新闻报导,案件源于2023年6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运行被运行人陈某附带民事赔偿、退赔、罚金及没收财产等案件过程中,于6月15日至16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登记在陈某、王某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某路的21A、22A两套复式住宅商品房。竞拍结果显示,郭某、贝某以最高价4821万6726元成功竞得该房屋并全额缴款。
2023年7月5日,揭阳中院作出运行裁定,确认21A房屋归郭某所有、22A房屋归贝某所有。然而,7月25日,郭某、贝某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其在竞拍后才得知,案涉房屋于2021年11月23日曾发生高空坠楼事件,造成1人死亡。该情况未在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中披露,致使二人在以居住为目的参与竞买时产生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拍卖及运行裁定,并退还全部拍卖款项。
法院调查确认,案涉房屋确实发生过上述高空坠楼致死事件。据了解,事件发生后,深圳市莲花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经核实,坠楼者是陈某之女。
揭阳中院认为,运行法院在拍卖时并未掌握相关情况,且竞拍标的物存在的瑕疵风险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遂于2023年8月15日作出裁定,驳回郭某、贝某的异议请求。二人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覆议。
2024年2月23日,广东高院作出运行裁定,撤销揭阳中院的相关裁定,并责令依法退还买受人支付的拍卖款。
人民法院案例库随后发布该案作为参考案例,明确裁判要旨指出:运行中拍卖的房屋若存在原居住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足以影响买受人缔约基础的重大瑕疵,应作为重要信息予以披露。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未披露该信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拍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红星新闻查找发现,案涉房屋与一起涉黑案件相关。公开数据显示,陈某等人涉黑案于2023年4月经揭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终审后生效,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及罚金。此次裁定也被视为对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