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市民因名字谐音「儿子」想改名,公安局表示,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可提出申请。网友热议,「我叫杨伟我改过吗」、「有个姓茍的村子,集体改姓了」、「我叫殷静我改过吗?我还是个女生呢」、「我叫辛焦,我抱怨过吗」、「古巨基、张根硕,表示笑而不语」。
极目新闻报导,四川凉山盐源县一位市民近日通过问政平台「问政四川」咨询,因其名字谐音「儿子」,故想申请改名,想知道流程。盐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问政平台上,公布承办单位盐源县公安局关于上述市民咨询的回复。
回复写道,根据《凉山州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据报导,2025年11月,曾有一位市民在问政四川求助称,因其姓名中含有歧视性词汇,一直想更改,但看到网友分享的改名经历,发现流程繁琐,需要村、镇盖章、镇派出所盖章、村镇证明等。其求助称不知凉山是否也可以简化办事流程,便民也减少工作人员的事务。
凉山州公安局于2025年11月19日回复该网友,因目前凉山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还未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简化流程的文档,所以只能按照原流程及所需材料办理。
报导称,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012条的规定,自然人有权变更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该网友因姓名谐音「儿子」,按常理而言,故只要其申请变更后的名字不违背公序良俗,行政机关就应当予以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