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女子「周瑜」近日开了一家食材店铺,取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引来诸葛亮后人不满,指控「周瑜」利用「猪」与「诸」谐音注册「猪葛亮」为商标或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向当地政府要求撤销商标。事件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民批评该店藉蹭古人热度「诋毁千古忠良」,行为恶劣,「这商标名就不该准」,支持诸葛亮后人维权。「周瑜」已表示将不再经营该店,将办理注销。
据潇湘晨报报导,广东东莞这家「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近因其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而由于「周瑜」与「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关联性,随即引发争议并冲上了热搜。1月31日,有自称诸葛亮后裔人士对此发声明,指该店利用谐音注册,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伤害了诸葛后裔及敬仰诸葛亮的人们的感情。
该名人士表示,目前还发现近200家注册「猪葛亮」相关商标或企业,担心此类谐音梗滥用会误导公众、影响历史人物形象,并对传统文化传承造成不良影响。他们强调,当前主要诉求是向商标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审慎审核此类注册申请,并对已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如果行为实在太恶劣,我们也会保留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据天眼查信息,「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均有清晰标注,该企业目前为存续状态。
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瑜回应称,公司名称是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或蹭热度。她同时表示,公司节后将不再经营,会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对网友的调侃表示理解。
此次事件中,利用历史人物名称或者直接使用历史人物名称用作商业命名的现象引发网民讨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根据「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诸葛亮是众所周知的先贤,民众看到「猪葛亮」商标,自然而然会联系到「诸葛亮」,有伤诸葛亮形象。诸葛后裔可据此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将「猪葛亮」商标声明无效。
但丁金坤表示,诸葛亮是历史人物,其名誉权已经不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维权的主体是死者近亲属。现在的诸葛后裔是千年之后,并非近亲属,故非适格的诉讼原告,且要在法庭上采信其是诸葛亮后裔,需要举证,并不容易。能否维权成功,关键是所涉「猪葛亮」商标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