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独居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的监护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最近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也判决了一起母女同患阿兹海默症(一种进行性神经退化性疾病,为失智症最常见的类型),法定监护人却失联的案件。
钱江晚报报导,家住普陀区的吴阿姨2016年被确诊为阿兹海默症,此后与女儿王女一同居住,由保姆居家照料。
不料,2021年王女开始智力衰退;2023年,也被确诊患上同一种疾病。
据了解,吴阿姨196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退休前为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家中共有兄弟姐妹七人,她排行老大。吴阿姨的女儿王女则是硕士毕业,此前在某知名金融机构工作,至今未婚未育。原本,母女俩的法定监护人是定居在加拿大的大女儿,可自从2025年4月起,这位大女儿突然失联。
吴阿姨的两位妹妹则表示,她们都住在安徽蚌端口,最小的妹妹也61岁,年事已高,异地照料实属不便,自愿放弃监护权。
目前,母女俩的生活不仅均无法自理且已无法正常交流,王女还存在排斥肢体接触,时不时大喊大叫的情况,全靠保姆闻阿姨一个人撑着。闻阿姨说,一日三餐、个人卫生、大小便护理等,全是她一个人在做。两人的情况每下愈况,闻阿姨实在无力继续看护,于是提出离职。
了解上述情况后,吴阿姨和王女所在的上海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花园居委会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申请担任这对母女的监护人。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这对母女的处境,远比想像中更加艰难。经了解,两人的退休工资合计有2万多元(人民币,下同),但每个月要还1万多元的房贷,再扣除保姆的6000元工资,家庭收支勉强持平。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种瑞璇:目前了解下来,房子还有100多万将近200万的这个贷款,每个月要还1万多块钱的贷款,其实基本上只能仅仅维持。
目前,母女二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都面临无人管护、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因此,居委会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声明吴阿姨、王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大上海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吴阿姨、王女的监护人。
普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林雨佳说:「现在亲友跟居委达成的一致意见是找到一个满足他们生活医疗财产需求的第三方监护机构,另外还要对他们的财产进行监护,这样的话,能让被监护人在财产和人身安全上都能达到一个相对完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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