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万宁一小区发生停车纠纷,业主李先生在公共区域停车时被邻居常女士阻拦,认为影响出入。双方争执之下常女士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索赔122万(人民币,下同),理由是常女士被李先生「靠近」吓得摔倒了,法院终审判决李先生一家四口赔偿14.9万。李先生一方已向海南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综合上观新闻、红星新闻报导,事情发生在2024年2月5日,李先生在海南万宁自家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时,遭邻居阻止称「不能停在这儿,影响我们家走路」,随后,双方发生言语争执。邻居常女士在不明原因摔倒后死亡,常女士家属起诉李先生一家,索赔122万。
死者丈夫认为,妻子死亡与李先生一方的争运行为相关,「我推测他(李先生)靠近,对她产生心理上的恐惧感,身子又往外倾斜,就摔倒了。」
海南万宁法院一审认定,常女士不知何原因从其房屋玻璃门内摔到玻璃门外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显示,常女士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基础上发生脑挫伤,合并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引起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万宁法院认为,李先生一家与常女士夫妇因停车位沟通不下,李先生一方应另寻其他停车位停车,李先生一方继续争吵,与常女士情绪激动后摔倒死亡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承担常女士死亡15%的民事责任,赔偿14.9万。
「因为双方情绪都激动了,导致常女士激动以后摔倒了, 这个事情就存在因果关系。」法官介绍道。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李先生与常女士争吵存在语言暴力,维持一审判决,判决李先生一家四口赔偿14.9万。
目前,李先生一方已向海南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李先生认为,自己没有对他们进行侮辱谩骂、威胁诽谤,如何认定语言暴力?
网友热议说,「问题不在于停车位置是不是能停,在于吵架的时候有没有让对方太激动。所以有矛盾的时候请三思。」、「吵个架就死了也确实满意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