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徐汇一名53岁邓女士猝逝,因其单身无子女,留下的600万人民币(约87万美元)遗产近日由法院判决,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上海法制报报导,邓女士在出租屋内突发脑梗昏倒,因无近亲属,监护问题一度陷入困境。徐汇区相关部门随即启动应急机制,首次出具临时监护人公证书,确认其户籍地居委会为临时监护人,并在7天内由法院依法指定该居委会为正式监护人。
不幸的是,3月19日凌晨,邓女士突发生命体征不稳,抢救无效。由于其生前未婚且无法定继承人,并留下约600万元,遗产处置问题成为焦点。
3月24日,作为监护人的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向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法院当日即受理并立案。依据公证机构出具的完整亲属关系调查报告,法院查明邓女士无法定继承人,并在立案7日后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申请人提出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的请求。民政部门表示,将依据法院查明是否存在继承人或遗嘱情形后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申请人并提交死亡证明、监护人判决书及公证调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法院审理认为,依相关法律规定,在无遗嘱运行人及继承人的情况下,应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基层组织担任遗产管理人。本案中,邓女士无法定继承人,且其户籍及常住地均在徐汇区,申请指定徐汇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