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媒体报出「云南玉龙县某中学初三女生被5名舍友殴打」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4月10日,云南玉龙县发布通报称,相关部门已进行调查处置,并对涉事人员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作出处理,5名涉事学生被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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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报导,就读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九河乡中学的女生张某称,从2025年9月底到12月底,她几乎每周都会被5名舍友殴打,共被殴打4次。
事件一出,网友纷纷留言,「打人者应该公布家长姓名,垃圾的家长生出这种垃圾孩子」、「垃圾学生应该开除」,也有网友表示「在美的类似案件主谋判15年,其它也是判好几年,在中国只是去少管学校待几个月,还不留犯罪记录,这哪是保护未成年人,这明明是保护犯罪的未成年人」。
2026年4月10日,官方公众号「玉龙之窗」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学校校长金某作出停职检查、分管安全副校长杨某免职的处理,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对5名涉事学生依程序送至专校接受专门教育。
央视新闻网报导,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联合调查组4月9日对「玉龙县某中学初三女生被5名舍友殴打」事件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经查,2025年11月至12月,我县一初级中学女生张某某在学校宿舍被姚某、和某甲、某乙、杨某、鱼某五名同学四次殴打。2025年12月29日学生家长报警,12月30日公安机关依法立为行政案件调查。学校将张某送至市级医院检查治疗,开展安抚慰问、心理疏导等工作,对5名涉事学生给予处分,要求监护人严加管教。涉事学生及其家长向被打同学赔偿道歉,当事双方协议和解。公安机关依法对5名涉事学生予以训诫。我县已对涉事学校校长金某作出停职检查、分管安全副校长杨某免职的处理,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启动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5名涉事学生按程序送至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