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17岁女孩起诉平台,要求退还打赏费31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5.8万美元)的案件。法院审理过程发现,原告主张的多个帐号实际打赏金额高达650多万元,且使用人是女孩的父母;涉案帐号还曾明确评论表示「等下我去申请未成年人退款」,显见企图「甩锅」给未成年子女。法院戳穿真相后,最终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中国青年报报导,2024年4月,张小丽(化名)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称她擅自使用母亲手机号在某短影音平台注册了三个帐号,其中两个帐号实名认证人为母亲孙梅(化名),另一帐号则在充值打赏后改为自己。张小丽主张,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她使用上述帐号充值打赏主播共310余万元,母亲对此并不知情。
张小丽表示,自己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充值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要求平台退还全部充值款项。
被告平台则辩称,涉案帐号均由成年人注册及实名认证,相关消费行为亦不符合未成年人特征;即使由张小丽操作,其监护人已将支付密码交由她使用,代表对支付行为知情并同意,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应自行承担后果。
平台调取数据后发现,涉案三个帐号实际充值打赏金额超过560万元。法院进一步要求调查同一设备登录的其他帐号,结果发现另有一个由张小丽父亲张大刚(化名)实名认证的帐号,充值打赏超过90万元,使案件涉及总金额达650多万元。
承审法官毛春联表示,涉案帐号因消费金额较大,平台在付款过程中曾多次启动人脸识别验证。庭审中,孙梅曾表示自己未进行过人脸识别,但平台数据显示,孙梅在三个帐号中多次完成刷脸验证,张大刚在另一帐号中亦曾进行人脸识别,总次数超过20次。对此,孙梅解释称,「这是女儿说要买东西才给她扫脸的。」
法院另发现,孙梅言词间用的都是网言网语,还对直播间里的「黑话」非常熟,例如将打赏称为「完成作业」,把提升粉丝等级称为「毕业」。此外,涉案帐号还曾出现「我朝九晚五上班」、「开车回家了怕又扣6分」、「我也是要养儿子,还有女儿」等留言,与未成年人生活情境不符。其中一则留言更写道:「等下我去申请未成年人退款,用个未成年人申请,造假。」
法院还发现,在原告提起诉讼后,其中一个帐号仍持续进行大额打赏,金额超过16万元。
在综合证据后,法院认定涉案四个帐号中,孙梅为其中三个帐号的实际使用人,张大刚则为另一帐号的实际使用人。由于原告无法证明相关充值打赏均由其未经监护人同意所为,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再上诉。
法院表示,虽无法完全排除张小丽曾参与部分充值打赏,但现有证据显示,其父母对相关行为知情甚至放任。法官并指出,若家长利用未成年人退款机制进行虚假诉讼,可能面临训诫、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