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人留学生邵之霆迷奸案,近日在柏林州法院展开第五场庭审,当天庭审结束前,法官宣布6月将加开多场庭审,原因是一名重要证人暂时缺席。据悉,邵之霆本科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曾获「勤工助学奖」,后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获硕士学位,赴柏林夏里特医学院读博。他被指控在2019年至2021年间多次迷奸一名女性,该女性是他的未婚妻。
综合南方周末、大河报报导,在邵之霆背后,是Telegram上一个名为「德国高级驾校」的八人群。群成员多为旅居德国的华人男性,交流迷奸女性的经验,分享受害者的照片和视频。在用药上,「德国高级驾校」群成员会实时讨论不同药物的药效和剂量,也会在麻醉对方后进行疼痛测试。邵之霆就被指控提供用药建议。
2020年至2024年间,该群多名成员被指控在德国迷奸多名女性,受害人大多为华人女性。目前,八人群中,有一人自杀身亡,五人被起诉,其中三人的案件已结束一审。量刑最重者获刑14年,最轻者为5年9个月。
曾赴德国慕尼黑大学交流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解释,德国与美国在同类案件中的量刑差异,主要来自犯罪竞合和数罪并罚规则的不同。在美国,若同一行为既危及身体安全,又构成性侵,法院可能分别评价并累加处罚,不受较低总刑期上限的约束。对于这些在德国受审的中国籍被告,未来是否还可能被中国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从中国刑法角度看,这些案件并非完全没有管辖空间。」
劳东燕解释,只要行为人和被害人都是中国人,即使犯罪发生在境外,中国刑法也可依据属人管辖原则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