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一名40多岁离婚后独居的女子因换窗帘认识了窗帘店的男老板,该老板此后不断通过微信表达想来她家吃饭,都被女子婉拒,某日对方直接到她家楼下,她碍于情面请他进来喝酒,酒后却赶不走他,只好让他睡沙发,她自己进了门锁坏了的卧室睡觉,半夜睡醒发现被性侵,随即报警,但警方不予立案,让她无法接受。而这名老板妻子的奇葩回应昨冲上热搜,她淡定的说:这是「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我没权力问丈夫,证据足的话就报案」。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导,这名女子叫汪羽(化名),10余年前离异,独居在云南省昭通市某县县城。她说,今年1月她因换窗帘认识一家「窗帘布艺店」老板蒲某,此后对方就常给她发微信嘘寒问暖,还多次说要来看她,都被她婉拒。
汪羽说,今年3月6日晚上9时41分,蒲某酒后直接来到她家楼下,想到以前蒲某曾免费帮她维修了厨房洗菜盆,感觉欠他人情,出于礼貌便让他上楼,蒲某说要喝酒,她就拿出自己泡的枸杞酒一起在客厅喝,10多分钟后她感到头晕,要蒲某离开,但蒲某称「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后来她只好让蒲某睡客厅沙发,她「走进卧室和衣而睡,因房间的锁是坏的,没办法反锁」。
汪羽说,3月7日凌晨0时30分,她醒了想上厕所,发现蒲某不见了,此时她感觉下身不舒服,怀疑遭到性侵报警。3月24日,警方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汪羽下体擦拭物检见人PSA,镜下检见精子,其沉淀检出人DNA,汪羽的内裤裆部内侧、以及胸部擦拭物等多个物证检出人DNA,均与蒲某23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
对此,全国知名法医胡志强称,两人应该发生过性关系。
4月7日,汪羽收到警方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审查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汪羽不服,分别向县公安局、昭通市公安局申请覆议都没成功,近日向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强调蒲某利用她因饮酒及长期患有重度抑郁症、焦虑症等特殊体质导致的意识模糊、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状态,对她强奸。
蒲某妻子回应表示,他们在县上做生意多年,有些人产生嫉妒,「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的,在某种关系上达不到她的目的,如果她证据确凿,那就报案吧,自有公道的」。至于当晚情况,「此事涉及隐私,尽管他是我丈夫,但我也没有权力问他」。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认为,只要性关系发生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愿,且行为人利用被害人弱势状态实施性行为,依法即符合强奸犯罪的客观要件,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可依法加重处罚。汪羽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女子称因换窗帘认识男老板后,对方多次示好。某晚男方酒后上门,女子也饮酒后感到头晕,夜里醒来怀疑遭到性侵,随即报警处理。 鉴定通知书显示,女子下体擦拭物检出人PSA与精子,胸部和内裤等物证也检出与男方相同DNA。这成为她主张遭侵害的重要证据。 警方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覆议也未成功。女子认为自己在饮酒与身心状况下无法反抗,已向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盼重新审查。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