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乌兰浩特13岁女孩指控遭两男性侵并遭拍片威胁,案件立案后却被警方以双方自愿、无犯罪事实撤销,引发家属与网民强烈质疑。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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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名张姓女孩指称,13岁时遭两名男子性侵,警方曾以涉嫌强奸案立案调查,4个月后却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警方说明,撤案原因包括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以及涉事男子称不知女孩未满14岁。张姓女孩哥哥钟先生对此提出异议,质疑涉事男子通过妹妹同学认识,怎会不知道年龄,并表示将继续申诉,希望警方重新立案。
荔枝新闻报导,张姓女孩在自述书中还原案发经过。2024年7月12日,张姓女孩经同学推荐添加包男微信,因包男嘲讽她是「照骗」,她赌气前往包男公寓「奔现」。张姓女孩称,到达后被包男、吴男锁在屋内,两人先后对她性侵,并拍摄影片。事后,两人以曝光影片作为威胁,多次要求她见面并发生关系。
张姓女孩自述书指出,吴男首次施暴时曾说:「我手机里有80块,你跟我整一下就行。」她称,吴男在过程中偷拍影片留存。她另称,包男曾在一次性侵前要求她转帐15元购买避孕套,事后又让她支付8元台球(撞球)费。
报导指出,事件发生9天后,因包男与他人发生纠纷并遭报警,张姓女孩遭遇性侵一事才曝光。
2024年7月22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调查,当晚包男、吴男被抓捕审讯,之后办理取保候审。2024年11月29日,警方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该案「无犯罪事实」。张姓女孩家属不服撤案决定,提出申诉。
2025年6月9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回复称,未发现当地公安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钟先生表示,警方告知的撤案理由主要有两项。第一,两名男子虽承认与妹妹发生性关系,但认为妹妹没有明显反抗,属于双方自愿;第二,两人辩称不知道妹妹未满14岁。
钟先生质疑:「他通过我妹同届同学介绍加的好友,怎么会不知道她多大?」他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希望警方能够重新立案。
媒体致电乌兰浩特公安局办案民警郭警官,对方表示,当地公安、检察院均已核查该案,一致认定撤案决定合法,如家属有异议,可线下沟通。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众怒,有网友说,「叹为观止,不知道未成年儿童女孩还能怎么保护自己了」、「13岁被多次威胁、被锁门强迫,对方一句『不知道没满14岁』就可以撤案?」、「这是人能说出来的话?」,也有人留言,「难道两个男的连是不是未成年都分不出吗」。

内核争议在于,13岁女孩指控遭锁门性侵与拍片威胁,但警方撤案时认定双方自愿且无犯罪事实。此说法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冲突,因此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警方表示,两名男子虽承认发生关系,但认为女孩没有明显反抗,属双方自愿;另称男子辩称不知道对方未满14岁,因此最终以无犯罪事实撤案。 家属已对撤案决定提出申诉,并质疑涉事男子通过同学认识女孩,不可能不知其年龄。钟先生表示将持续申诉,要求警方重新立案调查。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