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爸妈去世后,遗产一定是由身为独生子女的自己继承吗?近日上海一起案例,就打破了一般人的这个迷思。
都市快报报导,上海一名高先生的母亲于2021年过世,其表姊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高母名下位于上海虹口两套房产及浙江嘉兴一套房产的份额,理由是高先生的母亲过世时,他的外婆计老太太还健在,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后来计老太太于2022年过世,遗嘱写明将名下财产由她的孙女,也就是高先生表姊高晶晶一人继承。
据了解,计老太太留下两份文档,时间点都在高母过世后不久。第一份遗嘱载明,计老太太名下所有产权份额及个人财产,由孙女高晶晶一人继承;第二份为补充说明,内容提及「前文所述的我名下的全部财产及(份)额包含由我继承的我子女名(下)的遗产(份)额」。
但高先生认为这两份遗嘱十分可疑。因为为了避免刺激到老人家,计老太太生前并不知道二女儿已经离世,当然也就不会知道自己拥有一份来自二女儿的遗产,更不会对这份遗产作出处置。
高先生的代理律师谷莎指出:「表姊高晶晶的目的就是通过那两份遗嘱,去继承老人转继承所得的先于他死亡的二女儿的遗产。」高先生的父亲痛批:「我七十几岁了,房子被拿走的话,养老怎么办?大家本来都很好的,都是亲戚,她是做绝了。」
高先生表示,接到法院传票后,大姨告诉他,母亲刚过世时,表姊便曾提出要分割遗产。他说:「我听到后非常震惊。原来我妈妈去世之后第二天,表姊就找我大姨说要分我妈妈财产,被我大姨直接骂回去了。」
面对媒体询问,高晶晶均拒绝受访,仅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高先生一方作为被告,已申请笔迹鉴定,以确认两份遗嘱的真实性。这起规模超过百万元的遗产诉讼,目前尚待开庭审理。
案件涉及高先生母亲名下的三套房产,包括上海虹口两套房,以及浙江嘉兴一套房。表姊主张分割相关份额,整体遗产规模据称已超过百万元。 她的理由是高先生母亲过世时,外婆仍健在,依法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后来外婆再去世,外婆遗嘱又把其财产交由她单独继承,因此可主张转继承利益。 高先生认为两份遗嘱可疑,因外婆生前未必知悉女儿已先过世,也不可能处置那部分遗产。他们已申请笔迹鉴定,想确认遗嘱是否真实有效。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