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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定一间仅有10间客房的小旅馆「金季酒店」,近日遭连锁品牌「全季酒店」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告索赔10万元人民币(约1.4万美元)。老板娘哭诉店名「金季」与「全季」仅一字之差,但装修风格与房价截然不同,且营业执照经由国家部门申请通过,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令她措手不及。
观察者网报导,起诉书指出,「金季」与「全季」视觉相近,涉嫌构成商标近似侵权。
全季酒店母公司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申请「金季」商标,经覆审后于2025年7月14日获准注册。事实上,2024年上海金山区的「金季宾馆」亦曾遭全季起诉索赔10万元;大连亦曾出现脱离加盟后改名的「全李酒店」,经华住集团要求后迅速更名。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工商字号为属地登记,商标专用权则属全国性权利,即便取得营业执照,若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并易造成混淆,仍构成侵权。针对个体经营者不知情的情况,《商标法》设有「合法来源抗辩」机制,若能证明无主观过错且来源合法可免除赔偿责任,但依《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仍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及相关合理开支。
于消费者而言,现仍存在着许多类似「金季酒店」或「全李酒店」的现象,不少网友反映,这些酒店会让他们误以为是捡漏到了连锁品牌价格较低的房间,当自己到达酒店时,却发现与预期的截然不同。

全季酒店主张「金季」与自家品牌「全季」视觉上近似,容易让消费者混淆,因此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告,并向对方索赔10万元。 她表示店名只差1字,装修与房价也和连锁品牌完全不同,且营业执照是经官方核准取得,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让她感到措手不及。 因为工商字号属地方登记,商标专用权则是全国性权利;即使有营业执照,若名称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足以造成混淆,仍可能构成侵权,仅在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时可争取免赔。精华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