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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一名15岁女童因协助母亲从5楼扔包裹不慎坠亡,父母起诉快递公司后,二审认定多方有责并判赔29.6万余元。
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罕见的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宣判。一名女子在办理退货时,按约定由快递员上门取件,但经快递员同意后,该女子竟指示15岁的女儿从五楼将快递扔下,导致女儿不慎坠楼身亡。死者父母随后起诉快递公司索赔74.4万余元,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快递公司、快递员、母亲及死者四方均存在过错,裁定快递公司承担三成责任,需赔偿29.6万余元,扣除此前已支付的20万元,还需补付9.6万余元。
据红星新闻报导,这起悲剧发生于女子张某办理服饰退货期间,当时快递公司指派快递员刘某上门取件,刘某到达小区时与张某电话联系,张某表示,等快递员快到楼下时将包裹直接扔下。刘某确认到达并配合该取件方式后,张某指示15岁的女儿马某站在榻榻米上往楼下扔快递,马某不慎从五楼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原判快递公司赔偿21.1万元,张某夫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修正一审计算数额,改判快递公司赔偿总额为29.6万余元。
法院在责任认定中指出,快递员在上门取件时未拒绝从五楼抛下的危险操作,亦未作安全提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快递公司作为经营主体未落实安全规范培训,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张某作为监护人,指示未成年女儿运行高风险指令,未尽监护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15岁的马某对危险行为亦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许多网友对母亲的荒谬指令表示震惊与愤怒,「为了省几步路竟然让孩子从五楼扔快递,这当妈的太没安全意识了」、「15岁的孩子就这样没了,家长的愚蠢真是害惨了孩子」;也有网友对责任画分发表看法:「快递员没严词拒绝确实有责任,但主要责任绝对在父母身上」。
精华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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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张某退货时,经快递员同意采取从楼上扔下包裹的方式,并指示15岁女儿马某运行,结果马某从5楼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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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快递员未拒绝高危操作,也未作安全提示,快递公司又未落实安全培训与规范,因此作为经营主体须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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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认定快递公司承担3成责任,总赔偿为29.6万余元,因先前已支付20万元,最后仍需再补付9.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