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张姓男子父亲过世,同村邹姓村民前去帮忙送葬却在擡棺途中猝死,邹男家属认为邹男是因帮忙张父送葬死亡,向张男索赔9万元(人民币,下同)遭拒后告上法院。经法院长达5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张男支付邹家丧葬费等共11万元的协议。不过这调解结果引来网民质疑 「原告要9万却给了11万」,「邹男自愿帮忙猝死,丧家冤枉赔钱,这个判例是不好的示范」。
据观察者网报导,桃源县人民法院、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漆河镇华沿河村,巡回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当地村干部、村民等40余人旁听庭审。
据了解,1月24日,村民张男的父亲去世,同村村民邹男前去帮忙送葬并擡棺。没走多远,邹男突感胸痛倒地不起,在送医途中因心梗抢救无效死亡。邹男妻子要求张男赔偿各项损失9万元,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邹男妻子将张男诉至法院。
考虑到在农村中婚丧嫁娶时,邻里乡亲互帮互助是风俗,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化解此次纠纷。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分别对双方劝说,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纠纷成功化解,达成调解协议。
张某现场一次性支付丧葬费3.8万元,另分3年补偿家庭损失共计7.2万元,总计11万元。调解书特别注明「此系人道关怀,非责任认定」,既维护法律严肃性,又保留双方颜面。
不过这个调解结果引来部分网民质疑:「要9万给调解成11万,让我去调解也比你们结果好啊」,「毕竟是意外,还是在农村,一次性3万勉强说得过去,结果还要11万」,「原来人道主义关怀这么值钱啊」。
有自称知情网民留言:「本来原告要100多万的精神损失费,这已经是调过结果了」;有网民认为此风不可长,「判法不合理,村生活习俗是一种传统美德。这案例应该不存在赔与不赔的情况,因为乡村村民是互助的,是自愿的,出事是意外的,谈不上有罪之事」,「擡棺者以后建议先出示最近健康检查结果,或签生死状,严防擡棺成为敛财工具」,「以后都不需要八大金刚了,化了后自家抱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