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Pinterest 邮件 我们是廉长年、廉旭亮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被检察院认定的“被害人”,我们认为我们是按照基督教传统进行奉献的信徒,没有任何人欺骗我们。 2025年6月24日,灞桥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我们依法要求参与本案庭审,但是灞桥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黄小锋、段文文、刘江蕾法官既没有通知我们,也拒绝我们出庭。该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剥夺了我们的诉讼权利。 我们敦请灞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落实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精神,尽快安排我们参与庭审。 声明 维权